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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头镇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榜头镇 时间:2025-04-3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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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榜头镇对2025年榜头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整治范围和反映问题途径公布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2-2024年使用中央、省、市、县(区、管委会)乡村振兴资金的地区。

  二、整治内容

  坚持大纵深推进、小切口切入,突出高风险资金、聚焦“小切口”项目,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其中,其中,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扶贫办、经管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站、项目办、水务所、林业站部门重点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财政所统筹业务指导,重点聚焦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资金投入和分配,随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违规发包、转包;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设置不切实际的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资金拨付,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违规处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3.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乡镇财政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594-7796003

  信件接收地址:仙游县榜头镇坝下便民服务中心1022室收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推进问题整改。感谢社会公众对榜头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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