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二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书档案工作、党政印章管理、后勤接待、车辆管理。三是负责采购乡办公设备,购买办公用品。四是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
纪委:一是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乡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参与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考察工作。三是受理本乡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党风党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等,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督促全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六是负责对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七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扶贫办:一是贯彻执行党和中央及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研究拟定本乡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三是负责有关扶贫开发的信息和宣传工作,做好扶贫政策落实,指导并督促村级开展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问题。四是负责本乡扶贫开发数据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五是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等工作,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一是组织适龄青年完成征兵网上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应征青年参加县乡征兵体检、应征入伍送兵工作。二是做好民兵整组潜力调查,基干民兵出入转队、集结点验、军事训练等常规工作。三是做好各村民兵营以及乡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人事部:一是做好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人事年度统计,组织事业干部继续教育学习。二是做好公务员职级套转,报送招考人员材料,干部工资变动上报审批,新录用及调动人员工资审批,退休干部档案查档,干部工资档案保管,每月报送工资上报至财政局审批。
组织室:一是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全乡党建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二是负责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当好党委的参谋。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四是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各党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确定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做好接转组织关系及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六是负责全乡“党员e家”、学习强国、仙游e支部平台日常维护。
统战室: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二是做好“台胞”“侨胞”眷属等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与海外亲人保持密切联系,动员其积极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贡献。三是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地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团委室:一是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二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三是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五是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国土所: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保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二是负责全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财政所:一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本乡财政发展战略与规划;参与研究制定本乡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二是编制本乡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认真执行预算,增强乡财政财务收支的科学性、计划性;向乡人代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三是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搞好辖区范围内的税源调查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四是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五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有关管理制度赋予的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分析、追踪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六是组织好农资综合补贴等直接负责的各项涉农补贴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跟踪、监督其他业务部门管理的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到位。七是负责管理本乡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强化对资产的动态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八是加强乡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乡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九是负责“乡财乡用县监管”后本乡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监督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十是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业站:一是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的保护,掌握森林资源分布状况。二是统筹安排国土绿化、森林防火、病虫防治、林政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是执行林业站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护林员管护会议、及森林消防会议。四是协助乡党委、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当好参谋作用,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信访办:一是代表乡党委、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工作,对来访人员的咨询做出解答并做好记录。二是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党政领导交办的批示件,督办件,并及时做好反馈材料。三是做好乡、村评理室建设工作。四是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分流领导接访的案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五是在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做好应急预案,协助接访工作。
综治办:以政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政法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政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违法犯罪高危人群排查管控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综治“三率”、网格化管理建设、易肇事肇祸精神患者专项治理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指导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各类形式的综治防范活动。四是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河长办:负责全乡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计生协会: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部署,拟定和实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意见。二是组织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三是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弘扬先进的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四是组织和教育会员依法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是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幸福工程 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募集和项目救助活动。六是负责指导全乡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乡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七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简称“六项任务”)。
妇联:一是负责教育、引导全乡妇女。二是负责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及科普知识等知识。三是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管办:一是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统筹、管理、协调本乡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二是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组织和督促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抓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和组织入学工作;强化政府控辍保学行为。三是编制本乡教育经费预算,确保乡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四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特殊青少年儿童。五是净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七是加强对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配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宣传室:一是全面负责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协助乡党委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和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三是做好乡内外的宣传舆论工作,做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对外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正面宣传。四是有力有效应对舆情。五是做好党报党刊和有关宣传材料的征订与分发工作。六是做好乡党委和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明办: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工作安排,做好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二是开展文明村乡创建活动。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五是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
环卫所、共建办:一是负责全乡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二是负责全乡各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三是负责乡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全乡公厕、垃圾转运站管理工作。
村建站:一是负责全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负责全乡美丽乡村整治工作。三是负责全乡危房改造工作。
安监站: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我乡安监站的日常事务。二是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三是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五是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乡政府和上级应急部门。六是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七是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统计站:一是保证各项常规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上报。二是实事求是地做好抽样调查,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普查,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
经管站:一是对村组集体财务进行监督指导。二是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三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四是政策性惠农补助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五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六是部门各种涉农收费的专项。七是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民政办:一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低保工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二是社会福利事业: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及60年代初精简职工救助工作。三是社会服务事业。四是殡葬改革工作: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墓地生态整治、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五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六是老区建设:对革命遗址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信息台账;关爱五老及五老遗偶生活情况,及时发放五老及五老遗偶生活补助。
劳保所:一是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二是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建立台账,及时向县人社局报送有关报表。三是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四是组织辖区内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五是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六是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村(居)劳动协理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残联: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二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三是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办:一是在乡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乡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协管市县人大代表。二是筹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做好补选代表和代表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三是负责代表培训、考察和学习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四是安排代表联系选民,收集群众对县和本乡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工作。五是督促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六是完成党委、主席团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工作,努力为主席团建设和代表履职服务。
道安办:一是落实县道安办下发道路安全方案,制定全乡道路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各村道路安全、劝导职责,做好全乡道路安全宣传工作。二是做好全乡“五小车辆”、安全劝导等各种台帐,配合上级部门对乡道路隐患排查,对隐患进行等级划分,根据等级制定整改期限。三是加强日常巡逻,针对全乡境内道路特点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四是积极配合乡派出所对境内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定期开展“碴土车”超载、酒后机动车驾驶等恶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五是积极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校园交通安全小课堂”的开讲,提升学生的出行安全意识。六是加强自身队伍业务、纪律学习,完成上级单位、领导布置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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