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盖尾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在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xianyou.gov.cn/gwz/xxgkzl/xxgkzn/)查阅打印。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和建议,请与盖尾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仙游县盖尾镇南宝峰社区上梧90号,邮编:351252,电话:0594-7090051,传真:0594-708755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主动完成盖尾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机制,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经办人,以镇党政办为牵头办公室,各科室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明确责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设有微信公众号“魅力盖尾”,由专人负责,配合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盖尾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每年聘请专业人员将所有材料整理归档,制作电子目录,免费为群众查档和复印政府信息文件。镇政府门口设立公开栏,定期更新,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修订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盖尾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是根据《2020年福建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阶段性评估方案》做好自查工作,优化监督考核工作流程,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社会临时救助、扶贫、社保等民生信息、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创建“魅力盖尾”微信公众号,配合信息公开栏,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疫情期间,积极更新公众号内容,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公布我镇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举措,做到宣传途径多元化。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对 26 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我镇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调整标准目录,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17

6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31

99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74869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二是个别各科室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三是没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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