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905-2201-2025-00004
  • 发文机关: 郊尾镇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2-10
  • 发文字号: 仙郊政〔2025〕21号
  • 标    题: 郊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2月份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对象)动态管理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2-26
  • 有 效 性: 有效
郊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2月份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对象)动态管理通知
仙郊政〔2025〕21号
时间:2025-02-26 10:20

  各村(居)委会:

  根据《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仙游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仙委办发〔2021〕8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办〔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审定2025年2月份我镇城乡低保对象金额调整如下:

  一、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情况 

  农村低保 891户 1766人,其中80周岁以上61人,2月低保保障金1094560元;80周岁高龄补助金6100元;合计发放保障金1100660元;低保边缘户250户819人;特困分散供养70户70人,特困分散供养保障金91820元;  特困集中供养37户38人,特困集中供养保障金136184元。

  二、注销情况 

  2025年2月注销农村低保4户4人,月减保障金2910元;注销低保边缘户1户2人(其中80周岁以上0人),月减低保保障金0元,从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三、新增情况 

  2025年2月份新增农村低保6户6人(其中80周岁以上0人),2月1日月增加保障金4920元;新增农村低保边缘户4户10人(其中80周岁以上0人),月增加保障金0元,从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将注销和延保渐退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公示。镇、村(居)要对新增和调整对象的基本信息在本级公开栏进行长期的公开公示。

  附件:1.2025年2月份郊尾镇新增花名册

  2. 2025年2月份郊尾镇注销花名册

  郊尾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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