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仙游县郊尾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18 14:29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2016〕106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仙政办〔2016〕58号)要求,我镇认真落实措施和任务分解,积极主动地完成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镇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郊尾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7396201。

  一、概述

  一年来,郊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情况 

  郊尾镇镇人民政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并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以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镇属单位、站所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

  (二)责任落实和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镇在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按规范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是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的全过程。在公文类信息的起草过程中,先由起草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批阶段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如何公开。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镇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

  (三)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主要开设三条渠道:一是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专门网页;二是开通专线电话,实行人工受理;三是及时通过镇政府政务LED显示屏、公开栏、公告、纸质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本镇机关掌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申请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政府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1、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含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惠农补贴经费、林业补偿金等项目经费公开。

  2、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含征地、征迁材料、前期准备材料、手续等。

  3、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含重点项目、幸福工程、政府性投资项目等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资金管理、验收等。

  4、公共服务救助信息。含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经费发放,就业就职信息公开。

  5、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对精准扶贫政策解读、工作安排、挂钩安排等信息进行公开。

  5、环境、废塑信息公开。含气象发布、抢险救助,废塑整治政策解读、工作安排、经费发放等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镇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党委政府工作及机构职能信息共46条,占24.6%;教育、综治平安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共68条,占32.6%;农林牧渔、环境卫生、土地管理信息共31条,占16.6%;民政保障、财政管理、计划生育信息共30条,占16.0%;其他信息12条,占6.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6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

  网站公开主要有:机构职能、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惠农资金、政务资金;有关民主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政务公开栏主要有: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惠农信息、招投标、政策法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政务公开主要形式为:政府网站、政务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上级和镇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2016年,全镇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

  (五)社会关切问题 

  对群众关切的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做到主动公开积极公开。同时贯彻“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建立规范的办理程序,通过12345政务平台,做好群众解疑答复工作。2016年12345政务平台共计处理269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本镇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 件,其中通过网站www.jiaowei.xiany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由于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虽能即使是公开,但是仍然存在未能第一时间公开的情况;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充实。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

  1.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的办事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对政务信息不及时公开的严格追责。

  2.创新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及时了解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公开信息内容,群众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全部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我镇2016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详见附件)。

  郊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7

7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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