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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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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仙农〔20201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镇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按我镇脱贫攻坚目标,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各村(社区)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重点支持产业扶贫

1.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

(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贷款(20万元以内)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支持就业扶贫。支持各村(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开发或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岗位补助5000元。

(三)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用于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

(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资金分配安排

根据各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的具体需求情况,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具体分配安排详见附件(附表1)。各村(社区)要抓紧研究下拨此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人到户到项目,防止资金结转结余。镇扶贫办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上级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贫困户发展生产项目,各村(社区)要根据《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到户到人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鲤政〔201917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村(居)委会审核审批、乡镇审批拨付补助资金的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卡到户;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批拨付补助资金的程序,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各村(社区)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

(三)各村(社区)要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要求,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附件:

1.鲤南镇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

2.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申请书

3.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审核确认表

4.鲤南镇     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公示

5.鲤南镇      2020年度省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报告

6.鲤南镇      村(居)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申请花名册

7.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公告

 

 

                             鲤南镇人民政府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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