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902-1700-2019-00286
  • 发文机关: 鲤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5-20
  • 发文字号: 鲤政〔2019〕117号
  • 标    题: 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南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南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鲤政〔2019〕117号
时间:2019-05-20 10:11

 

各村(社区)

现将《鲤南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鲤南镇人民政府

                            2019520

 (此文件主动公开)

 


鲤南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7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48)、(仙农[2019]81号)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业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具体说明见附件1)。

2.补贴依据与标准。各村(社区)以土地确权中确权耕地面积进行综合测算,可高于省厅下达的补贴标准,但每亩补贴标准不超过100元。

补贴资金应切实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鼓励农民多种紫云英等绿肥,适时翻压,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水稻机械收割的地方要大力推广稻草粉碎还田,提高农作物叫秸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引导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切实加强农业生态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资金管理

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县里切块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采取今年补去年的办法,即去年种粮大户、再生稻种植户等农业生产主体在播种和留桩再生之后,向所在村(社区)委会申报,由村(社区)委会进行核实、公示,报镇政府进行核实、汇总、公示,在无异议后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依据镇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拨付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资金,要确保资金用到种粮大户和再生稻补贴上。

三、严格程序

(一)核实、登记、公示、造册。全镇各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对照附件1(注:不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耕地认定标准)的要求,以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向村(社区)委会申请补贴,如果确权耕地面积为村集体小组面积,以该确权耕地面积内各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补贴对象向村(社区)申请补贴,村(社区)委会以补贴对象申请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将核实、核对、登记的结果(附件2)分别在各村(社区)委会便于村民查对的地点张榜公示7天以上,凡有异议的重新组织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委会汇总成册(即附件2),报送镇政府,各村组织力量对所辖各村民组上报的补贴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7天以上,将数据进行汇总(附件3),汇总结果(附件23电子档案,附件3纸质公章材料,村和组两级公示照片)于53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二)审核汇总与建立档案。村级到户补贴面积明细表(即附件2)为一件两份,分别由村级、镇保管。各村镇政府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分别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保管;镇政府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三)补贴资金发放。镇财政所会同农业服务中心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等工作,并于6月份下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镇财政所应630日前将资金拨付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的“一卡通”上,并保存发放银行对账单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农技站、财政所组织实施,各村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应对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进行7天公示;财政所会同农业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补贴公示制度建立、“一卡通”发放资金、加强补贴监管等工作;镇自然资源、林业、统计部门配合做好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确认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申报、核实、公示等基础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各村(社区)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和督导。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宣传;镇政府督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情况,并与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不断完善政策,强化监管督导,并适时对各村(社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附件:1.不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耕地认定标准

      2.仙游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明细表

      3.仙游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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