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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书峰乡各部门职责的通知

来源:书峰 时间:2020-02-1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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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布乡政府部分部门职责,现将职责公布如下:

党政办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5.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大办1.承办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2.负责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3.承办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4.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5.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6.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财政所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2.围绕乡财源建设搞好服务;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政府机关财务代理;4.乡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经管站1.进行农民员担监督管理工作;2.对农村财务工作进行审计;3.担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4.对农村经济组织进行会计、统计审计业务培训。

综治办1.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6.检查辖区内各村、部门综合治理工作;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有关事宜;2.负责及时、准确向党委、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3.负责指导全信访工作;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4.负责向相关单位、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5.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6.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7.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镇政治、经济、文化、城市管理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8.负责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6.会同有美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有、宣传、调研等工作;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8.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卫计办1.根据卫计委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制定符合本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工作水平; 2.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3. 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即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4. 负责一孩、《生育服务证》、二孩《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审批和发放以及《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发放工作;5. 领取、保管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保证供给,指导村级药管员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定期培训村级药管员,使村级药管员能熟练掌握避孕药具知识,按月做好产后、术后和药具随访工作;6.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查找各村居的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做好登记,掌握全各村的流动人口情况、信息,核实并录入流动人口管理系统;7. 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8. 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优质服务、每季度协调、市卫生机构做好全的环(孕)检查和妇女的“两癌”筛查工作,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工作的调查摸底和上报,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进行孕(环)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提供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技术咨询等服务项目;9. 指导、检查、督导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全面工作;10.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育,协助卫计委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11.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站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在乡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环保站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拟定乡环境保护计划,审核乡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乡内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3.负责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4.做好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5.搞好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十五土(小)企业,积极向乡领导和区环保局汇报,杜绝十五土(小)企业的死灰复燃;6.负责生态乡、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7.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8.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协助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9.承担区环保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室1.制定乡镇组织工作年度规划与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2.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工作制度,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准备工作;3.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乡镇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4.加强对农村、乡镇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与督促,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5.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和党员统计工作;6.协助党委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7.及时撰写信息、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9.大力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10.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项目办1.努力完成区商务局和党委、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各项任务;2.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保护、优化环境的需要,做好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发,并针对镇域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地理及人文发展实际,对入驻项目进行合理布局;3. 切实搞好入驻项目的考察,分析论证工作,协助办理投资企业的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税务、供电、供水、交通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证件,对已建项目搞好跟踪服务,为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4. 督促企业搞好环境治理,抓好安全生产;5. 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接待、考察、镇情介绍、项目推介、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安排;6. 及时准确地做好招商引资方面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不断的总结和分析招商引资的形势和工作中的问题,探索招商引资的新路子;7. 遵守纪律、注意形象、热情。

交通站1.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2.协助上级公路、交通部门做好全镇境内公路设计、测量、放线工作;3.负责做好乡村公路的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验收工作;4.组织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工作;5.负责对全公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6.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7.协助交管部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排查全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交通秩序;8.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站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査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情。

武装部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2.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4.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6.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7.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政办1.负责民政优抚等办公室日常工作;2. 负责残联全面工作、城镇低保工作;3. 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救灾救济工作;4. 负责残联日常工作、两房建设(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医疗救助。

便民服务中心1.落实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2. 协调各驻中心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业务统计;3. 对各驻中心成员单位入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4. 按照“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5. 监督驻中心单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搞好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 6.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网格中心1.掌握社区基本情况;2.联系服务群众;3.了解社情民意;4.指导网格开展工作;5.管理实有人口;6.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搞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情。

残联1.负责民政优抚等办公室日常工作;2. 负责残联全面工作、城镇低保工作;3. 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救灾救济工作;4. 负责残联日常工作、两房建设(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医疗救助。

老龄委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老龄事业发展规划;2.依法维护老龄人的合法权益;3.积极组织老年人教育、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4.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5.认真开展老龄工作调查,做好老年事业各项工作统计;6.做好全乡《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7.负责本乡老龄干部队伍建设;8.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9.以实现“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促进我乡老龄工作的规范管理;10.指导本乡和各村建立健全老年人协会组织,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情。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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