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安办〔2017〕3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安徽省安庆市“4.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减少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1号)、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7〕17号)、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莆市安办〔2017〕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并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仙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莆市安办〔201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7年4月2日,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2016年10月,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将其停产闲置的厂房违法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江苏省泰兴市盛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2017年3月26日19时许,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三明市三元经济开发区黄砂化工园区内的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车间(PP车间)中试生产心血管药物“美多心安”医药中间体(对甲氧基乙基苯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是:福建山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车间及生产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该公司在违规试产对甲氧基乙基苯酚过程中,因反应釜内的物料超温,造成高温分解,导致压力骤增而发生爆炸。省安办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7〕37号),提出了工作要求。
2017年5月10日14时许,仙游县枫亭镇华星冷冻厂发生失火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人烧伤。经初步调查,是由于工人切割作业中操作不慎引发火灾。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火灾事故防范意识较差,施工组织特别是动火作业不规范、不严密,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严重缺乏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减少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7〕37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粉尘、易燃易爆、人员密集、餐饮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要督促辖区内企业从这些事故中违章作业、不落实法规制度等行为背后,认识到企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员工安全素养不强等深层问题。对存在火灾危险的环节和场所,要督促企业从火灾危险辨识、措施落实、管理管控等角度,加强电气、动火作业、切割作业、烟头等火源的管控,强化细节管理,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焊接、切割作业的企业及经营户,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有限空间、易燃易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督促各有关企业要提高对动火、切割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形成靠制度管控安全的管理和行为的运行模式。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处罚,严肃追责。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整改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或经营户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关闭、取缔。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切实提高法规意识,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抓好生产运营和管理,不得无资质生产经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无证上岗;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关键岗位应急训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板报等传播平台,采取文字、图片、动漫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电气焊、切割作业引发事故案例经验教训的宣传,进行消防等法律法规以及消防知识的专门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相关企业员工对电气焊作业风险的认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安全法律意识,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安徽省安庆市“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闽安委办〔2017〕3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有关企业:
2017年3月26日19时许,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三明市三元经济开发区黄砂化工园区内的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车间(PP车间)中试生产心血管药物“美多心安”医药中间体(对甲氧基乙基苯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福建山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车间及生产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该公司在违规试产对甲氧基乙基苯酚过程中,因反应釜内的物料超温,造成高温分解,导致压力骤增而发生爆炸。
2017年4月2日,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2016年10月,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将其停产闲置的厂房违法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江苏省泰兴市盛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1号),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国务院安办关于安徽安庆“4·2”爆燃事故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排查停产停工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三明“3.26”爆燃事故和本次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安全风险,准确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管,对长期停产停工且安全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失效的企业,应当及时注销其安全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打非治违”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出租场所设备、建设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未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未经安全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实施罚款、查封作业场所、吊销相关许可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对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严防化工产业转型发展新风险。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禁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要强化产业转移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化工产能向我省转移,严防化工产业转型发展新风险;要加强对企业新产品试制、变更工艺路线和原料产品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上述过程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
“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17年4月2日,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2016年10月,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将其停产闲置的厂房违法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江苏省泰兴市盛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烘干前含有25%的乙醇)。2017年4月2日,操作人员在密闭的烘房内粉碎未经干燥完全的二羟基丙基茶碱,开启非防爆粉碎机开关时,产生电火花,引爆二羟基丙基茶碱中挥发出的乙醇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进一步引燃堆放在粉碎机周边的甲醇、乙醇等易燃危险化学品,导致事故发生。事故详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暴露出事故相关企业法治意识淡薄、违法出租场所,生产工艺无正规来源、对工艺风险不了解、未经正规设计进行生产,部分地区对停产停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停产停工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等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立即组织逐一排查辖区内所有停产停工企业,建档造册,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对长期停产停工且安全许可证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失效的企业,应当及时注销其安全许可证照或工商营业执照。要进一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打非治违”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出租场所设备、建设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未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未经安全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实施罚款、查封作业场所、吊销相关许可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对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提高准入门槛,防范化工产业转移过程中带来的新风险
近年来,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落后化工产能跨地区转移倾向越来越明显,但部分地区招商引资、引进化工项目的安全准入门槛过低,致使一些工艺技术落后或不成熟、设备设施不可靠的化工项目落地,加之承接地区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呈易发多发态势。有关地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高度重视化工产业转移和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结合实际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
三、扎实开展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近年来,医药等精细化工企业由于对反应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对工艺控制要点不掌握等原因,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或所属的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不断降低安全风险;及时跟踪评估结论,全面掌握并研判本地区、本单位精细化工企业的风险情况。到2020年,凡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未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行。
四、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电子图、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盯紧盯牢危险化学品港口、罐区、场站、仓库等重点区域,积极稳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日常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市(地)、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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