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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4-09-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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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各居民用户: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用户燃气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切实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消除使用环节安全隐患,促进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规范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定期检查

  要强化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燃气具等用户设施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每年至少完成1轮对居民用户的全覆盖入户安检,并建立电子检查档案。

  二、规范检查内容

  (一)无燃气泄漏;

  (二)燃气具为 CCC 认证产品并与气源适配,熄火保护功能正常,使用年限未超过判废年限(不超过8年);

  (三)连接燃气具软管为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安装牢固且使用

  年限不低于燃气具的判废年限,未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米且中间没有接头;

  (四)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具未设置在卧室、客厅、起居室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内;管道无锈蚀、无重物搭挂,未被擅自改动或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使用;

  (五)厨房非开放式厨房;

  (六)燃气计量表未超期使用;

  (七)无私拉私改燃气管道的行为。

  三、加强隐患整治

  安检人员要熟知安检内容与安检要求,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的进行安检,做好安检情况记录与用户确认签字。安检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发督促整改函,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业主整改。安检中发现用户设施漏气的,必须当场处置;未处置完毕,安检人员不得离开。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应停止供气,确保安全。

  四、做好安全用气宣传

  燃气企业要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进物业小区活动,充分发挥小区物业公司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工作,让用户掌握更多的安全用气知识。同时结合安检工作,广泛告知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具、连接管、调压器等的危害性,鼓励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

 

 

  仙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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