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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财政局 时间:2017-11-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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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财〔2017〕416号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编制县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城市面貌、城市品质、城市影响力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改进财政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立项程序;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点 

  ㈠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预算可持续性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举措。2018年,县本级全面开展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重要性,强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认真测算规划期内部门负责组织的各项收入的分年度数额;以2017年预算安排数为基准,测算未来三年支出的总额,并提出规划期内各项支出规划的分年度安排建议。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 

  1、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编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由各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财政局企业股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县人社局负责编制报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四部分预算由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共同纳入年度预算草案,经县政府审批后,按程序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部门预算编制,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

  2、按照中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分别编制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完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强人大审计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3、按照《预算法》要求,各部门应当将上级对口部门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细化率 

  1、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相关重点领域支出由相关部门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编制预算,财政给予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编制方式。改变部分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加大各类资金预算统筹力度,各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要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细化率,尽量细化到最小的具体项目,安排支出时,资金列支渠道按以下顺序安排:结余结转资金--其他收入--教育收费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财政核拨的一般公共预算中非税收入的征收经费、成本费等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等已安排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原则上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

  ㈣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对“三公经费” 预算实行单列编制,按照上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一般性的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运行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水平。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培训、差旅等支出。

  ㈤继续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对包括预算单位和县级财政的结余资金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含基建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国家和省里另有规定的除外。结转2年以内的资金,确已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或项目进展较慢的,各部门单位要主动申报清理收回。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的资金除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事业单位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原则上不结转。对于2017年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偏慢、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缩减其财政拨款预算规模。

  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促进财政资金精准滴灌、发挥最大效用。部门在编报2018年预算时,拟申请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项目,均应编制上报预算绩效目标。

  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财政部门要求调整、修正;对于审核合格的项目,将作为各预算部门2018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将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于应编未编和不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不安排支出预算。 

  ㈦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各部门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莆财预〔2017〕89号)的要求,深刻认识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项目质量,为全面预算公开营造良好基础。要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要高度关注预算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解疑释惑,对预算公开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

  ㈧加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资产购置的预算编报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印发仙游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仙财〔2016〕83号)等有关规定,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要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编制预算金额,其他项目要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同类项目历史成效结果编制预算。采购品目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细化填报,至少细化至第三级品目(如A020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采购、不超预算采购,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调整采购计划。

  2、各部门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可以购买服务的,都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应按相关规定执行,要坚持费随事转,禁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编报,所需资金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由购买主体从部门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直接编列为承接主体的专项经费。

  三、编报具体要求 

  (一)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报要求 

  1.部门负责组织的非税收入三年测算 

  根据近几年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非税收入政策增减变动因素,特别是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取消、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政策,分年度测算本部门负责组织的非税收入情况,作为财政编制中期财政收入规划和安排相关支出规划的参考。

  2.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编制 

  (1)基本支出规划编制。2018-2020年分年度的部门基本支出规划原则上应当与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保持一致。2019-2020年,除因机构、编制或人员发生变动外,需要调整基本支出的,待2019年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时再行调整。

  (2)项目支出规划编制。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以2017年年初预算和年度执行中经批准追加项目为基准,形成2018-2020年三年支出总额。各部门应当在测算的支出总额内,研究提出分年度支出安排建议,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应当与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转移支付预算支出保持一致。

  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1、收入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除教育收费继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他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县级金库纳入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根据近几年实际收入情况,结合收入政策增减变动,充分考虑2018年的增、减收因素,合理编报收入预算,避免实际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的差距过大。

    2、支出预算的编制 

  ⑴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以2017年11月份为基期月编制。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构成工资总额,是基本支出中许多项目计算取数的依据,要确保准确无误。

  ⑵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上级规定必须安排的各项民生配套支出项目;②部分硬性规定考评需要等项目按规定标准给予安排;③县委、县政府正式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按既定经费渠道和年度计划编制;④政府购买服务支出;⑤其他项目支出根据单位开展工作需要给予适当安排;⑥新增的项目支出应优先通过结构调整或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支出,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的规模控制,在分清轻重缓急,落实资金渠道的前提下择优安排,安排依据或说明应简明扼要。各单位要按2018年度实际可支出金额编制支出预算,财政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财力可能逐项审核,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统筹安排。

  3.预算绩效编制 

  (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所有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均应按要求编制2018年度绩效目标,填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应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值,设定的绩效目标要全面反映部门履职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益。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部门预算批复后,部门应结合职能和主要任务,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目标值,全面客观反映部门履职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为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4.资产购置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加强资产购置预算编审,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用于购置除房屋、土地及公务用车外的其他类资产的,应按照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和购置费预算标准等规定,编制资产购置预算表,并说明购置理由。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初采购预算未批复之前,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采购单位可依据部门预算“二上”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向县财政局业务科室申请提前执行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除了省市临时下达的采购任务外,原则上只在预算调整时予以调整。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进度,县级单位的采购计划原则上应在当年11月底前申报完毕,避免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

  6.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莆财综〔2017〕60号)要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符合闽财综〔2017〕8号文件规定,所需资金继续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由购买主体从部门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直接编列为承接主体的专项经费。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可以比照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新增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行采购方式实施。

  四、编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编报方式 

  1.2018年部门预算 

  “一上”阶段,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其他政府性基金(不含土地基金)等资金通过部门预算软件编报,土地基金预算“2018年度县本级土地基金支出预算明细表”编报。

  “二上”阶段,各单位需将本单位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及政府采购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用经费支出经济分类情况等通过部门预算软件报县财政局,并报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中期财政规划由主管单位根据本部门所属单位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其中:“2018-2020年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测算表”由各单位通过部门预算软件编报;“2018-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规划表”由主管单位根据本部门所属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情况分单位编报后送县财政局;“2018-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规划表”由主管单位根据本文有关要求布置下属单位编制并审核汇总后报县财政局。

  (二)报送时间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阶段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应先通过主管单位审核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送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汇编。

  附件1:仙财416号,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录入表说明.doc

  附件2:2018年县本级土地基金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附件3: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申报表.XLS

  附件4:2018-2020年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测算表.XLS

  附件5:2018-2020年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测算表.XLS

  附件6:2018-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规划表.XLS

  仙游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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