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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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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4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10万元。按2018年我县脱贫攻坚目标,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现把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各乡镇(街道)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光伏扶贫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二)用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通过观念转变、能力提升,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通过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每人每天财政补助200元。

(三)用于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或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二、资金分配安排

根据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和需求情况,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10万元,具体分配安排详见附表1。各乡镇(街道)应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下拨资金,资金发放到位后,要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上级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资金安排方案于2018年7月3日前报送县扶贫办报备。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村(居)委会审核审批、乡镇(街道)审批拨付补助资金的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卡到户,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做好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公告公示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附表:

1、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18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3、《仙游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仙游县农业局   

                       20186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1:

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现有贫困户数

资金安排额

(万元)

备注

1

鲤城街道

74

5

 

2

鲤南镇

598

10

 

3

赖店镇

415

2

 

4

盖尾镇

542

70.5

 

5

郊尾镇

275

19

 

6

枫亭镇

290

1

 

7

园庄镇

448

40

 

8

榜头镇

649

15

 

9

钟山镇

289

27

 

10

游洋镇

383

13

 

11

石苍乡

100

/

 

12

龙华镇

329

32

 

13

书峰乡

191

18

 

14

社硎乡

211

/

 

15

菜溪乡

120

/

 

16

大济镇

544

12

 

17

度尾镇

532

4

 

18

西苑乡

167

13

 

19

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费用

28.5

 

小计

6157

310

 


附表2:

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序号

乡 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指标1:帮助贫困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提升脱贫质量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1

鲤城街道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2

鲤南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3

赖店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4

盖尾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5

郊尾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6

枫亭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7

园庄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8

榜头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9

钟山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0

游洋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1

石苍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2

龙华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3

书峰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4

社硎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5

菜溪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6

大济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7

度尾镇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8

西苑乡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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