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在仙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仙游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仙游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与会的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1299”工作抓手和“1021”工作机制,着力培植财源税源,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质效,较好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全县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2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4%,比上年增收12743万元,增长4.3%,加上上划中央级收入2165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57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收53360万元,增长11.29%。分税性情况:税收收入452700万元、非税收入73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70379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617816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066万元,比上年减支60312万元,下降9.16%,其中:安排与民生相关支出530538万元,占总支出的88.71%。“三保”支出31948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29000万元、保工资181050万元、保运转94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513万元(其中土地基金380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5.37%,比上年减收25814万元(其中土地基金减收25689万元),下降37.78%。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力42462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314515万元,比上年增支43328万元,增长15.9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县属国有企业33家,其中可分配利润为负或零的有29家、大于零的有4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99万元,其中:九仙溪公司、仙优食品公司、木兰集团和购销公司四家县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605万元,怀农林木收储公司产权转让收入2692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8万元,上年上级补助结转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59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56万元,调出资金1064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76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957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119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5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048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59025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度结余11255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200万元,加上上划中央级收入2165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57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70379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61781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98066万元,剔除乡镇级支出52563万元,县本级支出54550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14515万元,剔除乡镇级支出17099万元,县本级支出29741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即为县本级相应收入(乡镇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 183.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0.01亿元。新增债务限额19.8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51亿元(包括新增外债限额2.3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4.34亿元。2023年省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54亿元(一般债券3.2亿元,项目收益平衡专项债券14.34亿元)。累计债务余额173.06亿元(一般债务余额43.8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17亿元)。县本级还本付息21.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还本0.78亿元、付息1.49亿元,一般债券再融资还本4.58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还本0.84亿元、付息3.98亿元,专项债券再融资还本9.88亿元。
因人代会召开时2023年全年决算数据尚未确定,同时上级要求年度结算采取收付实现制,因此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规模无法确定,执行数与决算数会存在差异,待决算编成并经上级财政审核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县财政强化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全面落实财政各项工作。
(一)全力支持实体经济
多举措帮扶市场主体,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入项目、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完成向上争取补助企业资金项目96个。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年预计新增减税超2.9亿元,有力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及时兑现各级各类惠企补助资金,拨付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及清算补助、技改项目奖补、增产增效奖励、促销费补贴、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精特新奖励及新增规模企业奖励等相关资金2431万元。落实白名单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拨付融资担保保费补贴资金56.22万元,相关企业获得259笔融资担保,总担保额度90623万元,促进发放中小微企业纾困及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8笔计1600万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年化利率不超过3.1%,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向上申请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95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笔390万元,累计贷款余额2144.00万元,全年应贴息29.18万元。
(二)扎实推动项目建设
1.筹措资金盘活存量。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问题,财政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会同县直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财力保障。密切关注政策动向,主动向上对接,上报资金需求项目,争取补助支持。全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29.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29.11亿元、政府性基金0.73亿元),获得新增债券17.53亿元(一般债券3.19亿元、项目收益平衡专项债券14.34亿元)、再融资债券14.4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基本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积极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存量资金6.9亿元,统筹用于亟需的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
2.有序安排项目支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大蜚山管委会和仙港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安置区项目43800万元、县第一医院(一期)项目2000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试点农村农产品产业园建设工程12000万元、文创产业基地数字化项目11000万元、职业教育整合扩容提升工程10000万元、“专精特新”产业园8000万元、甬莞高速菜溪互通及接线工程(菜溪互通至仙游鲤城)3000万元、旧村复垦项目3000万元、度尾镇全域旅游小镇项目2000万元等。拨付各片区政府性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费30522万元、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相关资金9279万元。县本级国有企业实现市场化新增融资授信304200万元、放款143300万元,有力支持了重难点项目资金需求。
(三)精准有力保障民生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不断提高教育财政保障水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领域支出166529万元,占比29.85%。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844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8000万元用于教学设施建设、修缮、设备购置等改善办学条件支出。落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安排1500万元用于提升教育质量。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拨付1502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免学费补助及各类助学金等,累计受助23314人次。完成福师大仙游附属学校综合楼、仙游职专教学楼等8个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11.9万平方米,可新增学位8810个。
2.持续强化社会保障。
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增加财政投入,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40万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882万元,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发放。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38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276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64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121万元,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27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389万元,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187万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补偿金1351万元,促进居民就业创业。
3.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拨付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6732万元、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611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82万元,守护绿水青山。拨付主城区卫生保洁管理“1+N”服务项目资金4926万元、共建美丽乡村相关资金1254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076万元、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资金682万元,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和提升居住质量。拨付垃圾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等资金1287万元,实现垃圾集中规范处理。
4.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下达102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资金2375万元,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拨付1260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入撬动资金。拨付村级组织运转基本保障经费8929万元。下达各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76万元,拨付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2600万元。拨付农田建设资金1315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严格落实预算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完善制度依据,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组织实施《仙游县县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年共受理支付申请48402笔,累计金额57.06亿元,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期基础工作。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绩效评价要求,对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评价内容、指标权重等进行规范,着力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对282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金额121.79亿元、优良率为84.9%,选取351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预算规模45.34亿元、优良率97.7%。持续推进“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54个县直部门进行监管,监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情况信息1522条,督促涉及单位及时纠正。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节约率,预计全年政府采购成交金额1.13亿元,节约资金1690万元,平均节约率13%。加强财政评审工作,严把财政性项目资金审核使用关,完成工程预、结算项目202个,送审总造价为51.06亿元,审后造价核减2.03亿元。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及重点领域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各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成交金额1581.12万元,处置不良资产包金额溢价2074万元,及时收缴对外投资收益1472.47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锻造信念坚定、能力过硬、主动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提增财政工作质效、更好地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支撑。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现阶段县域经济实力有待增强,产业集群程度有待提升、上下游链条有待完善,存量税源较为薄弱,增量税源不多,财源培育时间长、税收贡献不明显,财政增收缺乏后劲;县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刚性支出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预算执行仍有偏差,预算约束力有待强化,国有资产处置和盘活力度有待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还不够规范,财政相关职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年。年度预算基本原则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事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财会监督和预算监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一、全县财政收支预算
(一)2024年全县预算代编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⒈全县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税收收入464000万元,增长2.5%,非税收入69000万元,下降5.4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010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244010万元,增长3.39%。
县地方级收入313010万元加上预计上级财力补助11935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性补助35947万元、预计全年上级拟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44697万元,调入资金40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6121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44924万元、上解支出10846万元,全县总财力5937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1312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专项支出预算35947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319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979万元)以及预计全年上级拟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44697万元,合计代编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764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预计全县总财力扣除补助乡镇支出32159万元后,县本级财力3809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0961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专项支出预算35947万元以及预计全年上级拟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44697万元,合计代编本级预算支出561605万元。
3.“三保”支出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保障“三保”支出。按照省定标准计算我县“三保”需求313478万元,其中保工资需173201万元、保运转需8290万元、保民生需131987万元。2024年我县安排“三保”支出预算数303953万元(含提前下达26981万元),其中保工资178289万元、保运转12651万元、保民生11301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三保”的专项支出,可以覆盖“三保”支出需求。但由于部分上级需承担的“三保”补助尚未下达,部分民生细项支出暂未安排到位,县财政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后续若中央及省定范围及标准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相应予以调整调剂,确保“三保”足额保障到位。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413120万元(含上级补助财力),减去用于“三保”的财力276972万元,安排非“三保”支出136148万元(主要是年度考核奖24610万元,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奖42718万元、绩效总量8008万元,退休人员补贴12119万元,债券付息19360万元,其他人员支出12356万元等刚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000万元(其中土地基金200000万元),加上预计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3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66423万元、上解支出105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20102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630万元,加上提前下达专项补助48万元,合计代编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678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34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年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县属国有企业34家,其中可分配利润为负或零的有30家、大于零的有4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3万元,其中:九仙溪公司、仙优食品公司、木兰投资集团和粮食购销公司四家公司按照2024年预计可分配利润30%预算国有企业利润收入4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3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73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417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315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77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457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3159万元。当年度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9602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即为县本级相应收入(乡镇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4年,教育收费、代管资金、社保、土地报批、外债等专户安排预算支出5754万元。
二、全力抓好2024年预算执行
(一)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一是巩固财源税源基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用好用足财税支持政策,撬动引导金融活水,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韧性。支持招引优质项目落地投产。稳定政府性投资,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通过多举措涵养财源、培育税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二是强化财税管征措施。抓紧税收征管,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联合作用,由税务部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配合,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既要重视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征纳服务,也要加强对易漏税行业税收征收力度,还要对存量7.98亿元欠税进行梳理分类,精准甄别可清收企业及个体户,一户一策、依法依规清缴欠税,确保应收尽收。抓实非税收缴,在持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经常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同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安置房差价款清收和剩余安置房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尤其是6.01亿元安置房差价款清收工作,确保应缴尽缴。
(二)持续改善民生事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有限的财力花在刀刃上、急需处,加大对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办好为民实事项目。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扶助困难群体,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教育刚性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各层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办学水平。支持推进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支持水利水毁修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木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漂垃圾清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支持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县总医院迁建项目投用,加快度尾、园庄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维护老百姓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权益。支持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支持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丰富历史文化滋养。支持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加紧回迁安置房建设,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保障重点领域工作
强化资金要素保障,聚力推进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筹措保障渠道,有效整合资产资源要素,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积极策划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全方位支持加快推进政府性项目建设。聚焦九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助推产业提质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提升行业企业竞争力。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注重新引进项目亩均效益和就业机会创造能力,支持招引一批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增后劲的优质项目。支持完善园区平台建设,推进小微产业园建设,不断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发力竞逐三元正极材料、氢能、半导体新材料及生命健康等产业新赛道。推动福硅半导体、智胜半导体等项目落地建设,国城三元正极项目动工、紫京科技投产,支持海安橡胶挂牌上市。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持续做强电商直播产业,促进居民消费、繁荣县域经济。及时落实惠企资金政策,助力相关企业促增量和保存量,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增强预算约束。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支出,对于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的项目支出不予安排,推进预算项目清理归并和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业务交流和培训,提升部门业务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科学化运用。坚持非必要不调整、非必须不追加,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和约束力。二是增强统筹能力。加强预算数据分析应用,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库、支出标准库、预算项目库,全面掌握预算收支、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信息,更好统筹部门预算资源,增强预算管理能力。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区分先急后缓、轻重缓急,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工作。按照偿债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偿还债务本息,严格防范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加强财力资金筹措,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加紧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三是增强监督职能。对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事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18个乡镇(街道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提高支付安全性和效率。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台账为基础,进行全过程、全链条跟踪和监管,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控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安全、高效使用。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督促部门单位及时、规范、完整公开预决算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各级审计、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督促部门单位纠正并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对包括批而未供土地在内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盘活,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管理制度文件,健全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构建多层次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有效统筹财政资金,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力开创“加快融合发展,打造美丽仙游”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1.仙游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表
2.2024年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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