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地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接收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运行的规范化、标准化,保证接收进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更有效地发挥档案馆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馆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应接收所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本级行政机关、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场所设置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设在县档案馆一楼,与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中心合并使用。日常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数字化处理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收
(一)接收时间和接收方式
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于每月5日和20日(节假日顺延)分两次集中送交县档案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送交,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各单位首选通过公文交换站送交,送交县档案馆的文件交换至县档案局信箱,信封上要准确注明送交“县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不能通过公文交换站送交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
(二)接收内容
各单位制作送交信息目录表,注明送交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并送交。无可送交信息的仍要提交加盖公章的信息目录表并注明本时间段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到信息目录表即视为超期送交或未送交。我馆收到送交的文件后,应在目录表上签收并将目录表交换回送交单位。送交的信息必须是文件原件,原件上注明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应当印刷或打印在信息原文上,不得手抄(可以另外打印索引号条进行粘贴)。电子文本用压缩软件打包后刻录光盘随纸质文本提交。送交的信息必须完整,如信息包含附件,附件应随正文一并送交。已接收的政府信息如需撤换,责任单位应当以正式公函报县信息公开办(县政府办六层数字办),附上需撤换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2份,经审核后转我馆处理。未经县信息公开办审核的,我馆可拒绝撤换相关信息。
四、数据汇总上报
我馆要及时登记信息送交情况,准确记录送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汇总到县信息公开办,每半年提交送交工作的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便县信息公开办根据汇总的工作情况将文件送交工作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
五、查阅办法
(一) 查阅者需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二)由工作人员通过检索工具查找所需的政府公开信息,或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自行检索政府公开信息。
(三) 查阅者应在指定场所查阅,不得将政府公开信息带出查阅大厅;查阅时应保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完整与齐全,不得在政府公开信息文件上划线、涂改、注字,不得折叠、损坏公开文件,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文件查阅后应放归原处。
(四) 如需要复制或复制件需要加盖证明章,均由工作人员办理;查阅者可自行笔录信息内容。
(五)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免费提供,但复制费等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费。
(六) 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吸烟。
(七) 查阅中心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30—12:00
下午 冬令 14:30—18:00 夏令 15:00—18:00
(此文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档案馆
2016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