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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档案局权责清单

来源:仙游县档案局 时间:2017-08-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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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行政处罚(共  1大项,以小项统计 1 项)      
省级纵向清单序号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是否“一个窗口”办理事项 是否“一趟不用跑”事项 是否“跑一趟”事项
1 1 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承担全县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倒卖、赠送档案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1.《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七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2.《行政处罚法》 

3.《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4.《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5.《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

7.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8.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9.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10.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1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注:1.所有清单均统一使用excel表格填写,并使用A4纸张打印。

2.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填写具体承担权责事项的实施单位,权责事项涉及共同实施的部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3.追责情形填写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情形。

表三:行政处罚(共  2大项,以小项统计 2 项)      
省级纵向清单序号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是否“一个窗口”办理事项 是否“一趟不用跑”事项 是否“跑一趟”事项
  1 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1.《档案法》

2.《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3.《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4.《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国家档案局令第4号)

5.《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2 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承担全县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监督 行政监督检查

1.《档案法》

2.《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3.《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注:1.所有清单均统一使用excel表格填写,并使用A4纸张打印。

2.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填写具体承担权责事项的实施单位,权责事项涉及共同实施的部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3.追责情形填写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情形。

表十四:其他权责事项(共  2大项,以小项统计 3 项)      
省级纵向清单序号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是否“一个窗口”办理事项 是否“一趟不用跑”事项 是否“跑一趟”事项
  1 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承担全县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负责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的监督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1.《档案法》

2.《行政处罚法》

3.《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4.《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5.《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的;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的;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负责全县档案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2.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3.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 2 对重大活动事项的认定   其他行政权力

1.《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2011年福建省政府令第114号)

2.《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不予登记理由的;

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准予登记的;

6.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登记的;

7.擅自收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注:1.所有清单均统一使用excel表格填写,并使用A4纸张打印。

2.事项类型中属其他权责事项的,如“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政策法规”等,填写“其他权责事项”。

3.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填写具体承担权责事项的实施单位,权责事项涉及共同实施的部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4.追责情形填写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情形。

表十二:公共服务(共4  大项,以小项统计4  项)      
省级纵向清单序号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是否“一个窗口”办理事项 是否“一趟不用跑”事项 是否“跑一趟”事项
4 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管理情况登记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建档情况登记办理 公共服务

1.《档案法》

2.《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3.《福建省档案登记暂行办法》(闽政〔1997〕10号)

4.《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不予登记理由的;

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准予登记的;

6.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登记的;

7.擅自收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5 2 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保管情况登记以及竣工验收和成果鉴定档案的备案 公共服务

1.《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通知》(档发字〔1997〕15号)

3.《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备案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不予登记和建档的理由的;

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准予登记的;

6.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登记的;

7.擅自收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6 3 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县属国有企业销毁档案备案 公共服务

1.《档案法》

2.《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规定》(档发〔1998〕6号)

3.《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

3.在受理、备案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备案的理由的;

6.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备案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备案决定的;

7.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备案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备案决定的;

8.擅自收费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7 4 县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 公共服务

1.《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3.《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闽政〔2002〕29号)

4.《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验收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验收不合格理由的;

5.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验收通过决定的;

6.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验收不合格决定的;

7.不依法改造验收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注:1.所有清单均统一使用excel表格填写,并使用A4纸张打印。

2.事项类型中属公共服务事项的,如备案登记、就业技能培训、法律和信息咨询、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文化卫生服务、扶贫帮困以及有关证明等,均填写“公共服务”。

3.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填写具体承担权责事项的实施单位,权责事项涉及共同实施的部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4.追责情形填写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情形。

表十一:其他行政权力(共 4 大项,以小项统计13  项)      
省级纵向清单序号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是否“一个窗口”办理事项 是否“一趟不用跑”事项 是否“跑一趟”事项
1-1 1 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1.制定和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其他权责事项

1.《档案法》

2.《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3.《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4.《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国家档案局令第4号)

5.《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办公室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和协调衔接工作的;

2.未按要求遵循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程序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1-2 2.负责制定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审查档案工作的有关规范、标准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完成起草和组织实施任务的;

2.违反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等程序规定的;

3.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的;

4.其他违反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规定的。

 
1-3 3.负责组织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宣教编研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工作的;

2.对组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不予纠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2 2 利用县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其他权责事项

1.《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2.《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对不予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说明理由的;

5.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决定的;

6.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准予决定的;

7.擅自收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核准   其他权责事项

1.《档案法》

2.《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

5.《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监督指导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不予核准并说明理由的;

5.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决定的;

6.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准予决定的或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决定的;

7.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 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负责档案史料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其他权责事项

1.《档案法》

2.《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3.《福建省档案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4.《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档案局、档案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仙委编〔2007〕1号)

宣教编研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县档案馆档案史料的编辑和出版工作的;

2.对组织档案史料的编辑和出版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不予纠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负责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宣教编研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的;

2.对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不予纠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负责全县档案系统职工教育 宣教编研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全县档案系统职工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的;

2.对组织全县档案系统职工教育的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不予纠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工作 宣教编研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全县档案工作和市档案馆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的;

2.对组织全县档案宣传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不予纠正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注:1.所有清单均统一使用excel表格填写,并使用A4纸张打印。

2.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填写具体承担权责事项的实施单位,权责事项涉及共同实施的部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3.追责情形填写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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