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编单位:
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根据省政府“一年一鉴”的要求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各承编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全面、客观、准确记述2023年度全县各条战线的新发展、新经验、新成果。为确保《仙游年鉴(2024)》编纂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要求
年鉴编纂采用条目式结构,条目(【】)为记述内容基本单位,按照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分工与内在联系,分解成相对独立的若干条目,一事一条目。各承编单位参照《仙游年鉴(2024)》编写大纲(见附件1)撰写稿件,2023年本单位新开展的工作分别设置新条目加以记述。条目的撰写要尽量突出本单位的主要职能,集中反映自身的特色,必须与条目命题范围相吻合。【概况】条目不写机构编制和人员构成,应写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情况,特色条目置后。共性的内容,如“单位自身建设”“主题教育”等要少写或不写,专有名词要括号加以解释。撰写的资料要求内容齐全,详略得当,真实客观,特色突出,语言流畅,不用形容词、副词,不发表观点,符合年鉴体例,重大事件无遗漏。每个分目至少设置3个条目,每个条目内容不少于200字。
二、稿件报送
各承编单位要确定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的相关股(室)和专(兼)职撰稿人员,切实做好年鉴资料搜集和撰写工作。各承编单位应按照国家保密法相关要求做好文稿涉密问题处理,确保稿件中无涉密内容。稿件完成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定,附上撰稿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文稿配图(主要反映2023年重要活动、重大成就、重大事件或者人文自然景观的照片电子文档,尽量不提供工作会议、领导视察、领导班子集体照等照片,照片像素不低于1M)2-3幅,标明图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开展什么活动),以及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等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县委党史方志办邮箱(xyfzw8253535@126.com)。编写过程中可随时与县委党史方志办联系(方志年鉴股负责人:陈淑梅,联系电话:152 8001 4636<短号:76330>)。
1.人物录由各承编单位负责提供2023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2023年仙游县退役军人受到立功授奖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
3.2023年仙游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统计表由县统计局负责提供。
4.2023年县处级干部一览表、县直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一览表、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正职一览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提供。
5.2023年仙游县评定高级职称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由县人社局负责提供。
6.2023年县委经济工作报告、中共仙游县委主要文件一览表、县委办主要文件一览表,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仙游县政府主要文件一览表、县政府办主要文件一览表分别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提供。
7.县委统战部负责通知各民主党派报送材料;县金融办负责通知金融、保险、证券单位报送材料;县工信局负责通知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报送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4年3月31日前,各承编单位完成初稿的报送工作;6月底前,县委党史方志办完成年鉴稿件修改、审核;9月底前,县委党史方志办与各承编单位共同完成年鉴内容的审定和补充工作;12月底,完成送审、排版和付印工作。
四、考评督查
各承编单位要按照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年鉴编纂工作。各承编单位应当及时报送2023年度年鉴资料,年鉴资料的报送进度和编写质量将纳入督查工作,对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承编单位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图文资料和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仙游年鉴(2024)》编写大纲(讨论稿)
附件2:2023年仙游县获市级(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先进单位(集体)一览表
单位名称 荣誉称号 授奖单位 授予时间
附件3:2023年仙游县获市级(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先进个人一览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荣誉称号 授奖单位 授予时间
附件4:2023年仙游县评定高级职称人员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名称
附件5:2023年仙游县退役军人受到立功授奖一览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立功等级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