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尾义店村

发布时间:2024-09-23 09:04    来源:本网讯    字体显示:【 】   阅读: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营造安村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美丽文明卫生新农村,创造文明祥和的宜居环境,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精神文明建设
      1.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大力弘扬“爱国爱乡、崇文崇教、敢拼敢赢、至善至美”的仙游精神。
      3.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二、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破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消防交通安全 
      1、禁止野外用火,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家中,定期检查、加强电动车规范充电、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村民尤其是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学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3、加强企业、个人消防意识,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实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文明出行,禁止无证驾车、禁止酒驾醉驾,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子女尤其是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四、村风民俗
      1、积极投入农村振兴,加强和保护本村传统鸡鸭苗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加强保护三姓夫人元宵和白湖妈祖非遗文化活动。
      2、红白喜事由村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操办红白事要遵守《红白事办理标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不办或小办,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节庆期间和操办喜事时,应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4、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法轮功等组织。
      5、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6、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实行垃圾分类处理。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8、提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倡导厚养薄葬。
      9.加强和巩固木兰溪流域包括里坑水库和来狮水库的排洪渠的整治,任何人不得破坏和占用及其乱倒杂物,不得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
      五、电信电诈:本村村民应提高警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远离诈骗犯罪;
      六、国防建设:提倡加强国防建设,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适龄青年做好兵役登记。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以上约定请全体村民自觉遵守,创造一个文明祥和的宜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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