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敬祖宗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祖宗坟莞祠宇,先人所妥,必时修理,必谨岁祀,追远时务肃衣冠,务洁粢盛,尽孝思之念,致如在之诚,斯先一 灵可格,纯嘏尔裳,若不循礼法,或少犯长,或强凌弱,喧哗争竞,倚亵玩,合族速宜屏斥,不容与祭。
(二)孝父母
吾身为父母之所生,故身体发虏不敢毁伤,凡立身以事亲者,宜知所戒矣,盖孝顺德百行莫大于顺,昊天罔极,图报为难,子孙不问 ,隐显皆当,以父母之心为心,而父母有不安焉者乎?族之人尚其最之。
(三)敦友爱
兄弟宗族本同一气,兄必友其弟,弟必恭其兄,式好无尤,方不失手足之谊,即同族之人,其始总属一父之子,皆亲睦,不可以小忿废,懿亲则仁让风成,家道自然昌盛,此和气致祥之理也,倘目无长上,毁詈尊长,则必明正其罪于祖宗之前,如抗拒不服,则佥呈诸官治以犯上之罪。
(四)重读书
士为四民之首,家声丕振于是乎,赖吾家虽贫,诗书不可弃也,子孙有志儒业,必须勤勉奋发,显亲名扬,乃为克家令子,尤当循理饬躬,砥砺名节,效法圣贤,则处有守出有为,不独一门之庆,而且为邦家之光也。
(五)勤职业
农工商贾,各宜自尽已职,或股肱艺黍,或肇牵孝养,一技一艺,务修本业,则仰事俯畜有资均为祖宗肖子,若不思自立,游手赌博,以至为隶为卒为匪人,则玷辱家声,乡闾不齿,族之人,切宜戒之。
(六)慎婚姻
男婚女嫁,必求其家教,择其子女,若家教严肃,子女贤慧者,便为佳偶,每见择婚者,慕一时之富势,不计其人之贤否,便以女许人,岂之骄奢瑶逸,视为固然目前之豪华,虽属可喜,然侈靡大过势,必产业荡尽,流为污下之人,弃妻子而不顾;如何觅快婿,而不厌清淡者之为得也,又见娶妇者,不问其母之教训若何,不计其女之素行若何,但观富豪之家,尽力托人求配,岂知不教之女,骄懷成性,不谙中馈,及于归为妇,全无礼法,略一指尊便以为若事,致令舅姑勃溪,夫妻反目,古所谓家道之乖,多开妇人,可不慎与;若使贤淑之女,索知礼义,言有物行有恒用,能孝养我父母足矣,彼家虽属清淡于我何预,吾愿族众嫁女者,勿贪厚聘而成怨偶,娶妇者,勿计妆奁而酿厉阶也。
(七)戒奢侈
天地生财,止有此数,当用而不用,而失之啬,不当用而滥用,亦失之奢;凡冠婚丧祭饮食衣服,务宜安分循礼量入为出,非特积少可以成多,且有以免越礼犯分之愆,若奢侈是务身曳罗绮,日费万钱,虽为一时之荣耀,独不思一丝一粒,皆我祖父所辛勤而积累,苟自我而荡洗殆尽,则子孙其何聊赖之有。
(八)重王稅
一切使费皆在所缓,惟国赋断不可宽,国赋早完,则门无追呼之扰,梦寐亦觉安静,若不急于奉公,或至身罹刑罚,则为顽梗弗率之民,谁其谅之。
(九)息争讼
家有长上,最宜尊敬,听其教孝道方为礼义之家间,或产业不平是非口角,必先禀明族长代为处分,以息争端,至于外人争讼,亦出于不得已,有人排解自当听从,即受屈几分亦须忍耐和息,若以健讼为能,则以匪人目之,有志正业者,宜致思焉。
(十)立规例
族大丁繁,凡冠婚丧祭等事,不胜通闻拜贺馈遗,任随亲厚相为往来,再有拔贡岁贡恩贡捐贡,以及援例捐监文武入泮者,当谒祖日宜告族众,而众亦各具礼致贺,以伸同族亲之谊,至若发科出仕者,礼应倍之。
己上十则,最为切要之言,总不越。圣谕,条条明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均宜佩服奉行,不可有忽,庶不负乎遗训之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