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出版规范
发布时间:2015-06-12 16:2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阅读:
|
|
(试行)
为确保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的出版质量,特制定《福建省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出版规范》。 一、出版方式 市、县(市、区)级志书,均要求采取正式出版方式,出精装本,同时可制成光盘版、音像版。 二、开本 市、县(市、区)级志书统一采用大16开本(889×1194毫米 1/16)。 三、志书封面 1、统一采用硬壳精装,不加护封。 2、锁线装订。 3、正面格式。 (1)志书正面左上方必须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的字样。 (2)市、县(市、区)志书名统一称《××市志》、《××县志》、《××区志》,可居中横排,或靠右竖排。 (3)断限居中横排于书名下方或竖排于书名的左边,首次编纂的志书不标断限年份。 (4)编纂单位居中横排或竖排于断限(或书名)下方或左边1厘米处,并用全称。 (5)出版单位不能与编纂单位并列,横排居中于页面下方,并用全称。 (6)字体、字号自定。 (7)可以用反映本地特色的整幅彩色照片。 四、书脊 1、内容:自上而下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书名、断限(首次修志不标)、出版单位。 2、书名字号依书脊厚薄而定,但书名字体必须与封面字体相同。 五、封底 1、左下角印条形码。 2、右下角印书号及定价。 六、环衬 封二、封三均用环衬,不设彩页。 七、书名页(扉页) 书名页(扉页)的版式、书名及其他署名的字体、字号必须与封面一致。 八、版权页 版权页统一排在书名页的背面。 九、序言 通栏横排。 十、凡例 通栏横排。 十一、目录 双栏横排。 十二、正文 1、书眉:眉文居中,双页为卷(篇)名,单页为章名。书眉线为单线通栏。页码单右双左。 2、章节体为通栏横排,纲目体为双栏横排。正文均用五号宋体。每码排46字×44行。 十三、附录 通栏横排。 十四、索引 三栏横排。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