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增值税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6月30日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提高“白名单”融资担保额度
对上年度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1)生产型鞋业及食品“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由原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2)上年度纳税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白名单”企业,选取不超过10%列为重点支持企业,担保额度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3)对工业和建筑业“白名单”企业,可按照其上年度纳税额给予等额且总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4)取消我市涉及“白名单”企业融资担保“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政策规定。
3、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4、纾困解难:对因疫情影响还本付息困难的企业,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续贷的企业由市再担保公司提供应急续贷支持,2024年6月19日前免收续贷资金使用费。
5、加大涉海涉渔企业支持力度
对今年第三季度投产的水产加工企业新增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按新增投资额的3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6、上市奖励
1)对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奖补最高1200万元;
2)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奖补最高800万元;
3)对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最高奖励500万元。
4)对引入股权投资基金(除政府引导的产业基金外)的企业和投资机构,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
7、强化水电气网服务保障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缓缴期,免收滞纳金。
2)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通过 “电E金服”平台申请“电E贷”(含线下)“电E票”“电费信用证”用于缴交2022年下半年电费,给予1%利息补助。
3)2022年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8、降低市场主体租金成本
承租国有资产房产的企业、执行租金减免政策。
9、推动企业拓展市场和提升规模
1)龙头企业举办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按活动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分档奖励;
2)在省级奖励5万的基础上,对”小升规”或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给予10万元奖励,县区等额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