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28个入海排口:入海排污口6个,其他入海排口22个(其中,入海沟渠9条,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10个、工矿企业雨洪口4个,非排口1个)
1.监测项目: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为CODcr(养殖排污口CODMn)、氨氮、总磷、总氮、盐度;除入海排污口外的其他入海排口监测项目为CODcr(盐度≥2‰监测CODMn)、氨氮、总磷、总氮、盐度。
2.监测频次:20个入海排口每季度一次,共检测4次。数据于3月20日、5月26日、8月26日和11月8日之前报送;8个入海排口每半年一次,共检测2次。数据于6月24日、11月8日之前报送。
二、报价依据
本次报价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6〕372号)附件《福建省监测服务收费标准》以及《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试行)》(闽环监协会〔2020〕32号)。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福建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室,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签订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或复印件。
2.取得省级质监技术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实验室位于福建省内。
3.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需分包项目需特别注明,并附分包单位相关资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纸质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拟对本公告所列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公告要求,于2025年3月7日15:30前将项目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四层办公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850239246。
4.本次报价为初步询价,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5日
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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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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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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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8个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费用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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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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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个直排海污染源监测项目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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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分析方法 |
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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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ODcr(养殖排污口、盐度≧2‰CODM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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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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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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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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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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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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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入海排污口监测1次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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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20个入海排口监测1次单价×4次/年+8个入海排污口监测1次单价×2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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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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