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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仙游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2-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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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市铭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玻璃生产项目

莆田市铭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南园路732号

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莆田市铭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南园路732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中空玻璃780吨、磨砂玻璃60吨、常规钢化玻璃2160吨。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工期短且过程简单,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仙游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重点防渗措施;项目化粪池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厂区其他区域采用简单防渗措施。

公示时间:20252月25日至20253月3日(5个工作日)

  人: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话:0594-8588208

    真:0594-6762077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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