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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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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电杆生产项目 |
中宏盛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隔头258号 |
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宏盛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电杆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隔头258号。项目 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扩建新增年产复合材料电杆8000根。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工期短且过程简单,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等。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运转。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其中东侧厂界临近仙港大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区域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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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8588208
传 真:0594-6762077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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