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共受理举报11件(微信举报9件、网络投诉2件),已全部办结,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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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被投诉企业/情况 |
投诉问题 |
承办单位 |
反馈情况 |
办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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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仙游县 |
该厂自2010年开始生产,生产时会产生噪音和灰尘非常严重,现在每家都在楼顶安装了饮用水塔,生产产生的尘土非常严重能漫场到省道上,严重影响来往车辆的视线,也导致所有周边住户24小时门窗不能开。最重要的是长时间住户呼入灰尘,和长时间饮用受到尘土积压的饮用水对身体造成很严重的伤害。 |
工业废气,工业噪声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调解参会方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会同调解会参会方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显示达标;3)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5.2024年11月28日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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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仙游县 |
制造臭味气体,臭味熏天 |
恶臭/异味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经营的工艺品店位于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环城北街106号(经度:118.743424,纬度:25.428111,经营者:张国盛,主要从事木质(鹿角)工艺品展厅雕刻、销售经营。2.现场检查时情况:执法人员在市民电话指引下到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工艺品店正常对外营业,店内一台小型数控雕刻机,检查时没有生产加工,手工雕刻区有在加工木质工艺品。据经营者解释,可能是店里前几天有一些鹿角切割,切割时产生异味(臭味)。3.现场要求当事人尽可能避免在该店面内再进行有异味的鹿角切割,如确需加工时必须关闭该门面卷帘门等进行密闭加工,减少异味对周边邻里的影响。经营者保证今后人有切割鹿角会采取密闭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2024年8月13日10:34,执法人员电话与市民沟通核查处理情况,市民表示同意处理意见。感谢市民您对仙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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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仙游县 |
已经连续一个礼拜,一到半夜一点左右就在三楼红木家具加工,一加工就是两三个小时,机械声音大的受不了,吵的人睡不着觉,也不知道为什么白天不能加工,是不是加工一些不能见光的产品 |
工业噪声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王加相经营的红木加工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昆仑村前落177号(经度:118.755335,纬度:25.385523),经营者:王加相,主要从事:红木家具类生产。2.现场检查时情况:执法人员在市民电话指引下到现场检查,检查时仙游县榜头镇昆仑村前落177号王加相家中一楼加工店面内有木工机械生产设备,但没有红木家具等生产加工迹象。现场通过了解当事人因红木家具不景气,已自行关停许久。3.执法人员告诫仙游县榜头镇昆仑村前落177号业主如有恢复木工工艺加工,禁止在夜间出现噪音扰民的加工行为。4.2024年11月13日10:39,执法人员电话与市民沟通核查处理情况,市民表示现在没有声音,市民同意环保处理。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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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游县 |
仙华村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的照片,请问这种环境下适合人居住吗。为什么明明存在违法却不能制止。难道违法的企业胜过全村的市民。如此明显的违法。为什么仙游生态环境局却执不了法。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调解参会方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会同调解会参会方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显示达标;3)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5.2024年11月28日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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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 |
该厂自2010年生产以来,对本村造成严重的污染,生产时噪音大,特别是灰尘,尘土漫扬能达几百米远,宝树山的树叶都染成白色的,导致每家每户门窗24小时不能开。楼顶做为休闲区,更无法休息。更为严重的是长时间吸入灰尘对人体的呼吸道造成各种疾病,严重更能导致为肺癌。请求令其停产。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调解参会方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会同调解会参会方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显示达标;3)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5.2024年11月28日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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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 |
该厂自2010年生产以来,对本村造成严重的污染,生产时噪音大,特别是灰尘,尘土漫扬能达几百米远,宝树山的树叶都染成白色的,导致每家每户门窗24小时不能开。楼顶做为休闲区,更无法休息。更为严重的是长时间吸入灰尘对人体的呼吸道造成各种疾病,严重更能导致为肺癌。请求令其停产。 |
工业废气,工业噪声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基本情况 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2.既往查处情况:我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 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 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超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55分贝),附合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我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达到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定于11月21日(下周四),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并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将于2024年11月21日由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在调解会参会方共同参与见证下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检测。5.2024年11月14日15:30通过开展调解会,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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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仙游县 |
仙游县兴泰西路鲤南卫生院某工地,早上七点就开始施工,噪声很大 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质量,已经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请尽快处理! |
建设施工噪声噪声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富里二期项目,位于仙游县温泉路与温泉西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10米(经度:118.692701 纬度:25.344930)。2.现场检查时情况: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点26分,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市民反映是仙游县财富里二期项目工程。地址位于仙游县温泉路与温泉西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10米,施工单位:中创建业(福建)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胡猛。现场有围挡、有喷淋、雾炮机工作时正常投入使用,车辆进出有充洗。现场检查时,该工地今日正常施工,主体结构钢筋模版安装,市民反映该工地早上七点就开始施工,该施工属于正常时间段。3.处理意见 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节点,文明施工。禁止在(中午:12:00至下午2:00)(晚10:00-早6:00、)从事噪音扰民工段。4.下一步措施 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工地的巡查频次,并督促该施工单位若需要连续施工需申请午(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并且公示。 5.与诉求者反馈沟通情况 2024年11月19日下午电话与市民回访,因市民电话号码10位数故无法回访。若市民有发现噪声扰民可直接拨打仙游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4-8295754)以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予制止。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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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仙游县 |
宝树坡炸石场地三更半夜施工扰民,不管白天黑夜尘土飞扬,举报多次都没有效果,望上级领导预于处理为盼。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调解参会方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会同调解会参会方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显示达标;3)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5.2024年11月28日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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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 |
个体经营户名称:仙游县鲤城建明豆腐加工店 该店约2014年在居民区从事豆腐生产加工,每日下半夜22:00-凌晨5:00加工生产,生产时排放大量未经处理污水,沉淀堵塞水沟,水体发黑发臭。生产时噪音已达扰民标准,邻居难以入睡。 |
黑臭水体,工业噪声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经营场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来洋村来洋路50号(经度:118.40244,纬度:25.22662,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仙游县鲤城建明豆腐加工店,经营者:李建明,(注册号:350322600648231),经营范围:豆腐加工、零售。2.现场检查时情况:2024年11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豆腐加工店没有生产加工,屋内有豆腐加工设备及原材料。对原材料大豆洗涤等产生的废水重新铺设PVC管收集纳入该村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3.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豆制品负责人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做到应收尽收并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内,禁止直排雨水沟。同时要求当事人将磨豆浆机调整位置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扰民。4.2024年11月28日09:21多次联系市民,市民未接听无法回访。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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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仙游县 |
请看看306省道的情况,更别说周边住户如何生活。如何检测能达标。请按国家要求。撤出居民区300米安全距离。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停产,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3.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调解参会方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4.处理情况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仙游生态环境局会同调解会参会方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显示达标;3)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5.2024年11月28日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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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 |
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给仙华村宝树坡居民带来的痛苦,出行戴眼镜,门窗24小时不能开。完全无视国家法律,法律明文规定要距离居民区300米的安全距离。而仙华村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不到100米,请问将中国的法律致于玩笑吗。 |
工业废气 |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
1.诉求人反映的碎石场系仙游县盖尾镇仙华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仙游县盖尾镇仙华村宝树坡街18号(经度:118.802526,纬度,25.344678)。法定代表人:李龙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315515463R),从事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仔破碎加工项目。2.该公司于2010年6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013年3月13日原莆田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23年3月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50322315515463R001X,有效期自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8年03月09日止。环评批复碎石场配套有5台破碎机,目前该公司配套的破碎场只有两台破碎机(配7条输送带),其中一台破碎机断断续续有生产,另三台已拆除。现场2台破碎机配套有用加隔音的铁皮房封闭、振动筛加固隔音棉进行降噪防尘,输送带采用全封闭,产区设有三部雾化机360度旋转喷淋,道路配有洒水车。1)既往查处情况:仙游生态环境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夜间停止作业生产,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2024年9月3日该公司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自行检测,9月11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超标,该公司立即申请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并在原有基础上对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并再购置洒水车一部、喷淋机5台。2024年9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复产,9月29日该公司由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检测,10月8日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2024年10月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测管联动”,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有7处堆场,靠近南边有2处堆场未采取防尘网全部覆盖,当场要求该公司对堆场全面覆盖。2024年10月11日,收到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噪声超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55分贝),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分贝)。该公司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再次自行停产整改,2024年10月28日复产。2024年11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实地走访诉求人的诉求,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并要求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 2024年11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O1、厂界下风向O2、厂界下风向O3、厂界下风向O4产生的颗粒物开展“测管联动”,连续监测4小时,11月13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 2024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仙游生态环境局的约谈要求,在破碎机下料口旁再增加一道隔音降尘屏障(11月8日—10日停产施工),11月11日又恢复生产,11月13日隔音降尘屏障已完成。 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与盖尾镇人民政府召集仙华村村委会、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信访诉求人在仙华村村委会二楼办公室举行调解会。信访诉求人表示要参与监测。最终大家共同达成一致意见,由参会方共同参与对该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 2、现场查处情况:2024年11月23日上午9:10分,仙游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由仙游生态环境局、盖尾镇、仙华村村委会、信访诉求人共同参与下对仙游县宝树山建材有限公司的粉尘再次进行检测4小时,2024年11月27日收到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小于环评要求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mg/m3)。12月2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将处理情况与监测情况书面送达诉求人,诉求人再次不服,表示要自己委托监测。3.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三防”及噪声问题并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要求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对噪声、粉尘处理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对作业场所及附近沿线产生粉尘要专人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做好堆场的“三防”措施,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检测。4.2024年12月12日8:47通过电话回访诉求人,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感谢市民朋友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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