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环保队伍法律素质和全民环境法制观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陈仁山局长任组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资料档案的搜集整理,做到了资料详实,记录完备,信息齐全。
(二)抓好学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一是抓好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建立了局党支部学法制度,党支部成员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讲座,做到带头学法;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组织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我局组织重点排污企业参加了法规政策集中学习培训,印发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此外,还先后组织电镀行业、拆解行业等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我县涉环境高风险领域的5家企业(福建东亚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莆仙汽车拆解厂、莆田钰诚化学有限公司、滨海化工有限公司),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责任投保,并于今年全部续保。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在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四是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杈利义务等内容。六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成立案审会制度,所有案件都要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七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八是开展宣传,充分营造依法行政氛围。2019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区分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积极组织“6˙5”环境日宣传活动。
(三)信息公开,切实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我局按照县里的要求,制作了程序规范、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执法依据公开、职责明确、时限严格、分工合理、相互制约、照章办事、严格要求的工作格局。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原则,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放在县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实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四)严格执法,深入推进环境整治。加强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力度,加大对新建项目“三同时”检查,对所有排污单位、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全面排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2019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检查企业390家次,下达违法改正决定书101家,立案处罚52家,罚款342.2万元,其中治安拘留移送公安4家。
(五)严格执行落实律顾问制度,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协议期限为一年(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5日),法律顾问费用每年12000元,自政府公用经费中列支。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工作2次。
二、存在问题
经过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转变,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三是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处罚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四是在服务环境设施上还不够完善,在法治观念的建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2020年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依法履职,做好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对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规定一律提交集体审议,研究讨论违法的适用情形,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做到有理、有据、有则。
(二)做好案件平台录入工作。推进电子监察工作。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环保12369系统及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平台,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司法部门的监督,保障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进行环境法制学习、培训。继续做好环境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做好环保系统内依法行政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四)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沟通协调的配合,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开展工作。加强环境污染行政案件的查处,认真筛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配合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五)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干部队伍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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