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环保队伍法律素质和全民环境法治观念,狠抓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环境。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因机构改革,我局为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无行政处罚权,但我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做好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配合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组织听证9家、行政应诉17家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家。开展“双随机”“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截至目前,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为99.4%,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10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2023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分工,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股室、站、队密切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资料档案的搜集整理,做到了资料详实,记录完备,信息齐全。
(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举办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等形式,多次组织局内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优化环保审批。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严格项目准入,做优环保审批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33个,已全部通过审批,并挂网公示,上传省厅环评申报系统。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把资格认证关,畅通渠道,把握审理时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件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
(五)强化办案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做好行政案件的指导工作,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推进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
(六)及时处理信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件1240件,其中,12369微信平台84件、12369热线电话3件、12345市长热线平台1140件、信访局转办13件,其中1234件已办结并回复,6件正在办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妥善处理。
(七)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我局严格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政策性文件规范实施,今年以来,已审查1份规范性文件。
(八)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开展的一些重大的行政决定、行政执法、合同起草等事项时,充分咨询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了法治保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我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从而起到法治推动作用。
(九)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主席团及其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我局按照建议提案内容做好分门别类;明确责任,将办理工作逐件分解到具体股室,由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积极协同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交办、件件有回音”。
(十)大力推进普法宣传。积极利用“六·五”环境日等重点时间节点,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社会环境守法意识。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案件质量办理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宣传工作还需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仍然不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围绕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总要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推进生态环保依法行政。
(一)强化环保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始终坚持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摆在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等多种形式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和指导。
(二)助推环保公益诉讼,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做好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公益诉讼应对和信息交流,不断增强环境法制刚性、强化司法支撑。做好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置工作。推行重大环境处罚案件以案说法制度建设,增强企业、公众环保守法意识。
(三)规范开展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及配合上级部门交叉案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做好处罚案件的办理审批流程,完善案件信息公示制度。
(四)加强环保法治宣传,进一步健全全民环境保护法治思维。一是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二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熟悉法律,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生态环境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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