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环保队伍法律素质和全民环境法制观念,狠抓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
一、主要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工作。根据2020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分工,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股室、站、队密切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资料档案的搜集整理,做到了资料详实,记录完备,信息齐全。
(二)抓好学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我局建立了局党支部学法制度,党支部成员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讲座,做到带头学法;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组织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我县涉环境高风险领域的5家企业(福建东亚机械有限公司、福建中裕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莆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莆田钰诚化学有限公司、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责任投保均在保期范围。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在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四是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杈利义务等内容。六是自觉接受人大主席团及其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我局按照建议提案内容做好分门别类;明确责任,将办理工作逐件分解到具体股室,由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积极协同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交办、件件有回音”。七是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莆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莆委办发〔2019〕43号),并制定仙游县贯彻实施意见(仙政办发明电〔2020〕21号)。同时实时更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
(三)信息公开,切实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我局按照县里的要求,制作了程序规范、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执法依据公开、职责明确、时限严格、分工合理、相互制约、照章办事、严格要求的工作格局。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原则,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放在县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实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四)严格执法,深入推进环境整治。加强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力度,加大对新建项目“三同时”检查,对所有排污单位、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全面排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31人次,检查企业413家次,下达违法改正决定书42家,立案处罚33家,罚款174.22万元,其中治安拘留移送公安1家。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在开展的一些大的行政决定、行政执法、合同起草等事项时,充分咨询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了法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
经过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业务技术学习还需加强,执法过程现代技术媒体工具的运用不够熟练;二是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产生为难情绪;三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淡薄。
三、2021年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依法履职,做好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对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规定一律提交集体审议,研究讨论违法的适用情形,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做到有理、有据、有则。
(二)做好案件平台录入工作。推进电子监察工作。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保障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继续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群众整体素质相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群众和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目的。
(四)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沟通协调的配合,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开展工作。加强环境污染行政案件的查处,认真筛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五)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干部队伍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