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编〔2012〕22号),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㈠根据产业发展动态,制定、完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㈡扶持、培育创造区域品牌,提升产业核心品牌竞争力。
㈢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展“仙作”产品市场占有率。
㈣构建技术创新、技术转化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㈤积极培育工艺美术人才队伍。
㈥拓展产业集群的集聚空间,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
㈦强化日常巡查的规范整顿,促进企业产品的质量提升。
㈧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质量法治意识,打造工艺行业诚信体系。
㈨协调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㈩落实闽政文[2009]33号文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人员编制为13名,现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10人。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产业服务股、产业股、产业管理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人员主要任务是:将“推动两个转变、着力三个创新、强化四个保障”,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促进“仙游工艺美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产业产值力争达到385亿元,创税3.8亿元。大力实施“133”产业发展战略,其中“1”,即到2020年打造1个产值700亿元特色产业---工艺美术产业,突出抓龙头、创品牌、拓市场、促转型,引导工艺企业由单纯开发高端市场产品向中高端和大众化消费并重转变,研发面向大众、适销对路的新中式新古典家居产品和工艺饰品。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大的红木家具研发生产交易基地、全国最大的红木原材料交易市场和中国画业总部经济,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超5亿元10家,产业规模产值达到700亿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收入预算为59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6.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51万元,公用经费11.43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96.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70199 其他文化支出582.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28.77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3.4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1.79万元、养老保险0.95万元、职业年金0.38万元、未休年休假报酬5.86万元、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6.5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车辆运行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0.65万元、工艺产业发展基金500万元。
(二)2080302 科目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支出。
(三)2080304科目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四)2080305科目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生育保险支出。
(五)2100502科目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六)2210201科目支出8.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万元,比上年度相比下降4%,其中接待费由“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列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3万元,比上年度相比下降33%(主要是: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减少接待次数及陪同人数,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八、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工艺美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仙委[2013]1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县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业用于工艺美术产业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宣传推广、人才培育等方面,专款专用。2016年县财政按照“绩效考评、年度清算”办法管理,安排项目经费500万元用于发展工艺美术产业。本单位会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办专项资金管理,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的严肃性,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2月22日
副本(一)
仙财预〔2016〕278号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
部门预算的通知
仙游县工艺美术办公室:
2016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批准通过,现予以批复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收支预算
1、一般预算支出59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51万元,公用经费11.43万元,项目经费500万元(其中:从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计划0万元中预安排相关支出0万元)。
2、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0万元,支出0万元。
4、经营服务性收入计划0万元,经营服务性支出0万元。
5、其他资金来源支出0万元。
二、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3.3万元以内,其中:公务接待在0.3万元以内,公务出国在0万元以内,车辆运行经费在3万元以内,车辆购置在0万元以内。“三公”经费均在年度安排的支出和上级补助中列支。
三、有关事项
1、上述从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和经营性收入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由县财政按部门按实际收入的缴库进度核拨经费支出,其中:支出预算数大于实际收入的部分,相应调减相关单位的预安排支出;实际收入大于支出预算数的部分,未按规定程序追加,不得调增支出预算。
2、支出预算中已细化的县级支出项目,由部门(单位)根据用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按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应补助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等支出,请你部门(单位)尽快草拟批复文件,在1个月内会同县财政局下达。
3、加强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时上报,并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抓紧组织实施,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有效的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
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项目经费预算指标按照“绩效考评、年度清算”办法管理,对部门单位安排或追加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严格实行全额直接支付方式管理;对在年末清算时无法列支的计划额度或结余的指标予以收回;对项目虽已开展但尚有结余的指标在次年度经核实后予以重新安排。
5、本预算批复后请各部门单位按《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仙财[2014]367号)文件要求,在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情况报财政汇总。
附表: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下达批复表
仙 游 县 财 政 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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