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按照《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闽台、闽港、闽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五)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减排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工作;依法承担节能降耗减排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扶持企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
(七)负责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财政核拨 |
17 |
14 |
|
仙游县工业发展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5 |
4 |
|
仙游县经信综合执法大队 |
财政核拨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运行调度。完善“周、旬、月”跟踪调度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细化分解全县每月规模产值完成目标,督促有关乡镇追平进度滞后指标。落实县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直通车”服务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加强与统计、电力等部门的配合,提高工业运行数据质量和匹配度。
2、抓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印发<仙游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关于实施仙游县重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同发改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围绕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环节,全力协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签约项目尽快动工建设,新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扩建项目尽快增产增效。
3、抓园区发展。一是推进园区建设。建立工业园区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实施临港产业发展带规划和园区提升工程。突出“一园一业”, 拓展仙港大道两侧工业走廊。对接省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基金,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支持工业设计、研发、培训、加工、检测、技术推广、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进驻园区,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二是推进民企对接。
4、抓安全生产。认真梳理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保就业、保增长的各项惠企政策。明确单位职责,牵头单位各股室,积极配合县安全部门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目标。
5、抓企业服务:一是加强融资对接。按照“一个行业、一个协会、一个政策、一个资金池”的要求,推动古典家具、鞋业等行业成立互助成长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成立,并开展运作。定期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座谈会,推荐一批企业与银行融资对接,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转贷“过桥”。继续推进企业“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补办工作,方便企业质押贷款。
6、抓节能减排: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
7、抓技术创新:一是突出技术创新。引导优势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继续支持洪城药业、新东方机械、禾欣皮革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开展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
8、抓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运营商加大我县通信基站建设、光纤入户建设、有线宽带覆盖等线路布置,为全县提供便利的通讯基础。二是加强政策投入力度。重点跟踪元生智汇省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接进度;鼓励电信和广电等运营商对符合条件的村居建设数字家庭示范村;走访摸底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推荐推荐鲁班职业技能学校、群英众创空间申报莆田市市级“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基地”;三是营造信息化氛围。继续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互联网、电商、信息化等方面培训,提升我县信息化人才的厚度。
9、抓工艺美术。一是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市场回暖,为企业分析发展前景,做好市场研判,明确红木稀缺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仙作工艺产业成功转型,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提振企业信心;二是帮助企业技改创新--帮助引进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改,同时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资源,特别是莆田的本土文化元素,如妈祖文化、莆仙戏剧、梦文化等,在造型、结构、线条、雕工、装饰、榫卯、配料等方面精工细作,促进古典工艺家具产业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
10、抓行政审批。认真落实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制度。严格按照局行政处罚41项和行政监督检查12项及涉企检查的事项进行执法和检查,做到权力透明运行。按照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督促检查每项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继续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11、抓“一岗双责”:一是加强系统党委、局党支部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来展现经信干部的新面貌。二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制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局机关制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为1032.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经费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2.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2.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4万元,公用支出33.61万元,项目支出7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2.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经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301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18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工资、遗嘱费、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及日常办公支出。
(二)2011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办及经贸系统日常办公支出。
(三)2011350 事业运行(商贸事务)73.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四)2011399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职称评审费支出。
(五)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八)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改造资金支出。
(九)2210201 住房公积金21.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上年度与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下乡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经费,减少接待次数及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不在安排公车运行及公车购置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万元,比2017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0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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