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5〕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闽政办〔2018〕5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18〕14号),现将申报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项目
根据省里下达的2018年福建省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录,无需申报,排重后直接给予相关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专项
1.申报条件
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2.补助标准
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给予15万元补助。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通过评定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兼并重组奖励项目
1.支持重点与标准
对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7月31日完成的制造业规上企业(下同)兼并重组项目已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股权并购项目。我市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的股权或向境内外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并转移至莆田生产经营。我市企业被市外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并在莆田生产经营。以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及增资到位为准。
(2)资产并购项目。我市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资产,转移至莆田市内进行生产经营。我市企业被市外企业通过购买资产方式或其他方式取得资产的兼并,且在莆田生产经营。以企业完成资产权属变更及工商登记为准。
(3)合并(兼并)项目。支持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合并企业)将其资产等转让给我市另一家现存企业或在我市新设企业(合并企业),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在市内依法合并(兼并)。以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及资产权属变更为准。
2.申报条件
(1)并购项目发生的并购行为符合国家法定程序,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且并购后承接资产、债务、品牌等的企业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在莆田正常经营生产。
(2)并购项目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3)股权并购项目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不含50%)或相对控股被并购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资产并购或合并(兼并)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100%资产所有权;若资产并购或合并后新设立公司的,则新公司应100%取得所兼并的资产所有权。
(4)申报项目并购前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5)申报项目不属于行政划转类企业重组项目。
(6)资金申报对象为主动实施兼并的莆田企业或兼并后承接资产、债务等并在莆田工商登记及生产运营的企业,单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省级切块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报项目的并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并购双方(各方)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属于资产并购的,需提供相关资产权属变更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属于股权并购或合并(兼并)项目,需提供工商登记变更(或新公司工商登记)、资产权属变更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4)企业兼并以来正常经营等有关证明材料,如纳税证明等。
(5)并购双方(或各方)已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费用的合同(或协议)及财务凭证复印件,并购贷款银行合同(或协议)、资金往来凭证及已发生利息凭证复印件。
(6)实施兼并重组有效性所涉及的其他法律效力文件。
(四)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技术开发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项目不超过3年。
(3)申报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产学研专项等技术和产品开发类别的项目应为进入中试阶段或完成投资计划50%左右的项目,且有实施项目与标准研究或制定相结合行动。
(4)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8〕583号),项目应从列入“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库中筛选产生。
(5)为促进企业品牌质量提升,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对省级质量标杆、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2.支持重点和补助标准
(1)产学研合作,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有关科研机构、中科院系统以及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成果对接项目,重点是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及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场对接会上成功对接的项目;
(2)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重点支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或上下游关联企业在智能装备、增材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研发成果;
(3)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8月12日起到2018年7月31日购买研发仪器设备;
(4)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7年8月12日起到2018年7月31日购买使用省内相关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
以上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4)。
(3)县区经信、财政部门填报《2018年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五)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奖励项目
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企业,无需申报,经排重后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六)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
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的相关企业,无需申报,经排重 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根据省里下达的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无需申报,排重后直接给予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相关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八)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获得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合规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指2017年度存在银行不良贷款记录或被纳入法院“失信人执行名单”)。
(3)被担保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注册地和经营地都在本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所担保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我省区域发展政策;担保方式应为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而提供的担保。
(4)项目申报期内(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担保额达项目申报期末净资产2倍(含2倍)以上,其中,为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额占其贷款担保总额的70%以上。
(5)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
(6)项目申报期末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00%。
(7)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第3号)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提取各项准备金。
(8)接受经信、财政主管部门监管,按要求在中国中小企业福建网“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并定期向经信、财政部门报送担保业务统计表和财务报表。
2.补助标准
(1)以专项审计为基础,对项目申报业务期内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分别按年度担保额10‰、16‰的比例补偿;单家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融资担保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贷款担保和以个人名义提供的贷款担保不列入补偿范围。
(2)融资担保机构对同一原有存量担保企业项目申报期内的银行贷款担保责任总额超过项目申报期末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5%的,按项目申报期末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5%的比例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当年新增担保企业项目申报期内的银行贷款担保责任总额超过项目申报期末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10%的,按项目申报期末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10%的比例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原有存量担保企业单笔银行贷款担保额超过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当年新增担保企业单笔银行贷款担保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
对跨年度的融资担保责任额折算为项目申报期内实际融资担保额计算。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附件6)。
(2)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5)经合作银行盖章(必须为银行公章)确认的项目申报期内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原件。
(6)项目申报期内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提交专项审计使用)。
(7)项目申报期内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社会效益情况表(提交专项审计使用)。
(8)经符合省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及审计机构与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材料。
(10)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1)历年获得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偿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报告。
(12)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表一至表四有关表格从“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平台”填报、下载打印(表格由网络平台系统打印生成)。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由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审核人员签字。
(九)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在市内举办产品推介、互采互购、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方案在活动举办前报市经信委备案。
2.奖励标准
(1)单项活动相关费用超过15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奖励,活动相关费用100万元至15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20万元奖励,活动相关费用50万元至10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同一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附件7)。
(2)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4)活动方案及报市经信委备案报告。
(5)活动现场彩色照片2张。
(6)活动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及汇总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5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8),项目申报电子材料需登入市经信委网站(www.ptetc.gov.cn)漂浮窗口“项目资金网上申报快速入口”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专栏”的“项目资金网上申报快速通道”实行网上办理,并发至市经信委对应科室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 10 月 12 日,县区经信、财政部门初审后于 10月 19 日前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
1.第(一)至(三)项(产业科)
联系人:郭俊;电话:2212313;邮箱:jmwcyk2011@163.com
2.第(四)项至(五)项(技术科)
联系人:林志腾;电话:2293357;邮箱:ptjmwjsk@163.com
3.第(六)项至(八)项(企业科)
联系人:王飞燕;电话:2610312;邮箱:jmwzxqyk9@163.com
4.第(九)项(运行科)
联系人:柯振雄;电话:2293091;邮箱:ptjmwyxk@163.com
(二)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欧阳晶;电话:2692731;邮箱:305243438@qq.com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要做好企业网上项目申报指导工作,并按节点时间做好初审等工作。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www.ptetc.gov.cn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以先下达资金为准;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的,除按规定需省级配套外,不再安排资金。
(三)各县(区、管委会)经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莆田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补助专项
资金申请表
2.莆田市省级切块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
3.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4.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编制提纲)
5.2018年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6.莆田市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7.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
8.企业声明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2018 年10月8日
附件1
莆田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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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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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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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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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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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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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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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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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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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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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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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主要情况简介(含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等, 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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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贯标工作取得的成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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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我单位项目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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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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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通过国家级贯标的企业共12家,分别是恒达机电、嘉裕华、南兴针织、新路体育、锐马电气、东南艺术纸品、诚味食品、皇冠制罐、力奴鞋业、新冠体育用品、华骏鞋业、振兴旅用品)
莆田市省级切块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
填报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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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购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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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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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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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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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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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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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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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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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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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并购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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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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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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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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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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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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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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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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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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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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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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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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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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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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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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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并购贷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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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前期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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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项目并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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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并购过程、第三方机构、并购资金来源、股权资产债务划转以及并购完成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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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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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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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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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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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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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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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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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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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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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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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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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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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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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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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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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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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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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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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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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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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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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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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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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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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上缴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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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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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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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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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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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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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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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按以下要求分类填写:产学研合作和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项目重点介绍研发的关键技术、创新点及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项目所处阶段及完成投资情况;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项目重点介绍所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及投资,对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情况;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项目重点介绍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工艺、购置的主要设备及其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文字内容控制在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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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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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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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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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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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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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新增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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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新增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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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年限 |
年 月 - 年 月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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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审查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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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推荐审查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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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所有制类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中外合资(中方控股)、外资(含港澳台)、
其它;
2、所属行业或领域:根据原福建省经贸委评审专家行业分类标准表填报二级行业分类
及代码;
3、专项类别: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产学研、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补助、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
4、项目所处阶段:基础研究、小试、中试、小批量试产、产业化。
5、预期年新增销售收入、预期年新增税收、预期年新增利润为企业预估数值,不作为考核验收指标。
附件4
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编 制 提 纲)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合作单位:
一、项目背景及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所属行业或区域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发展现状;
2、国内外相关技术、产品或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3、项目研发或平台建设对产业转型升级、区域技术提升、产业发展的作用及其能够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前期情况和基础:研发项目(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产学研)介绍已开展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或成果来源,知识产权情况等;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和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项目介绍上年度平台或企业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经营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
研发项目介绍研发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及其技术和工艺路线、特点,实施进度安排、期限及目标等内容;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项目、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项目介绍购置的主要设备及其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预期技术、经济指标。
4、项目资金概算:介绍项目资金预算、筹措方式及其使用范围等内容。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合作单位概况
介绍项目实施单位及合作单位主营业务、产品、财务、技术力量、人员结构、项目成果等情况。
四、有关说明文件和附件材料
1、企业申明。
2、项目实施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施单位上年度主要财务报表。
4、产学研联合及其它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附有实质性内容的项目合作协议文本。
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自行提供),如: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品牌)、制定标准、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标杆、荣誉证书或文件、618对接签约等方面。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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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莆田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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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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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及合作单位名称 |
项目 名称 |
专项 类别 |
法人 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 方式 |
项目内容 |
所属县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实施年限 |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
年新增销售收入 (万元) |
年新增税收贡献(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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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莆田市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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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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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期内融资性担保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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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期内累计担保 企业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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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工业、中小贸易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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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担保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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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工业、中小贸易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增加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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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到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工业、中小贸易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增加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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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偿理由:
担保机构(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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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经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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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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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7
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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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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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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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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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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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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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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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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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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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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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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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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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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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举办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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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相关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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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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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申报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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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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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企 业 声 明
1.本单位自愿向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补助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 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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