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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破坏路产路权类

来源: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时间:2025-10-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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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朱XX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27日11时15分,仙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仙游县园庄镇郊园路塔兜村路口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XX在该路段进行挖掘公路边缘引水灌溉农田工程,经现场勘测,挖掘公路总长4.9米,宽度1.3米,总挖掘面积6.37平方米。当事人无法提供仙游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的施工许可,上述行为属于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

处理情况:XX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应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朱XX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101001"的情形,属于严重档次,决定予以朱XX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群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会直接破坏公路路面及基础设施完整性,导致路面平整度下降、出现坑洼或障碍物,不仅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效率,更易引发车辆颠簸、侧翻等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治理该种违法行为既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也能通过惩处形成有力震慑,警示更多人遵守公路管理法规,同时强化公众对公路公共属性的认知,切实维护公路通行秩序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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