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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19-03-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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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局、湄洲岛管委会经贸招商局、北岸管委会经信和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98号)(网上查阅路径: http://kjt.fujian.gov.cn/通知公告),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莆田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和联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掌握申报企业的整体发展情况,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的企业要认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提出认定申请,并做好注册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要求的附件1装订成册。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2019年我省将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2个批次。申报企业第一批次在515日(第二批725日)前,将申报认定材料初稿送往所属县(区、管委会)、莆田高新区管委会初审。

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后汇总,于521日(第二批2019731日)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一份材料专项审计为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扫描光盘一式5份和《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送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受理,汇总表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另需汇总申报企业的《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ptgxk@163.com。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和附件详见闽科高〔20198号文件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认定办法》、《重点领域》、《工作指引》、《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等有关文件,均可以在省科技厅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通知公告栏目内查询、下载。

2、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林俊岭  刘志军

联系电话:0594-2655395·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郭荔清

联系电话:13959566060

 

 

 

 

                              莆田市科技局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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