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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申报指南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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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引导全市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美丽莆田建设,现发布本指南,欢迎申报。 


2020年度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本次受理项目为技术转移-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申报代码见附件)。 

二、申报及立项计划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设院市合作项目(含院士项目)、中科院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创新平台项目等3 

(二)立项计划 

院市合作项目计划按通过形式审查项目数的80%立项,项目经技术论证(由专家负责评审)和管理论证后,按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立项,单个项目按不低于30万元给予补助,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院士合作项目设绿色通道,申报过程不采取一般的技术专家评审模式,经管理论证合格后,按“一事一议”方式由局会议研究后商定,单个项目按不低于50万元补助 

中科院创新团队引进项目,由莆田市科技局会同STS福建中心莆田分中心在深入调研中科院所属研究所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后,遴选拟引进的中科院创新团队,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助。 

中科院系统组织与我市共建创新平台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审批后,给予项目一定启动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本市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研发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 

2.已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高校以内设院系为单位,医院以内设科室为单位),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超过2个。 

3.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其中1类。已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有立项的和2019年度申报市级STS项目有立项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4.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与项目。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到期未结题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近三年有项目被强制中止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遵循科研诚信原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项目补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6.合作研发的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书(或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协议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中科院系统人员,并鼓励联合省内高等院校多方共同申报。 

7.申报项目应是具备前期科研基础且未立项的。 

8.项目研发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自筹资金应当有实际投入。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9.项目申报应当目标具体、任务明确,体现创新性。属于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能够形成高价值专利,或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10.申报项目时应提交《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包括合作协议书、委托书、企业纳税证明等)。未按要求申报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的,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11.申报单位为企业,2019年度税收不少于30万元(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12.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1.5%以上(申报企业应提供证明或承诺)。 

13.除院士合作项目采用绿色通道、创新平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外,项目立项均采取技术论证(由专家负责)和管理论证(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办法,专家论证分值占60%,管理论证分值占40%,按百分制,综合评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立项。 

14.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企业或技术团队申报项目综合得分予以加3分。 

15.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6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3531日。 

(二)申报要求 

1.院市合作项目 

中科院所属研究所与在莆注册企业合作,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其中院士合作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应由同院士及其院士团队合作的在莆注册企、事业申报。 

2)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3)需有院士本人参与项目的承诺函。 

2.中科院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1)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必须隶属中科院系统,且有在聘高级职称(副高级及其以上),拥有较好市场开发前景的科研成果;创新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梯队结构。 

2)创新团队必须在莆田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若未能注册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团队,应由团队所属中科院研究院所代签有关协议,并承诺能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莆创新创业。 

3)创新团队研发的项目应符合我市主导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能通过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和产业化基础。 

3.创新平台项目 

1)中科院系统组织的创新平台落户莆田开展(化工新材料、高端设备、电子信息领域)科研工作及产业公共技术、公益性研发服务。 

2)创新平台必须在莆田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若未能注册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团队,应由团队所属中科院研究院所代签有关协议,并承诺能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莆创新创业。 

四、申报程序 

(一)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 

gov.cn/putian.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流程填报。 

(二)申报时间为2020812日至20201022日。按属地管理由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推荐时间为2020 1023日至 20201029日,期间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可补充完善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通过审核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推荐部门汇总。20201030日前推荐部门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莆田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应广泛宣传、公开征集、逐级遴选、择优推荐。优先推荐通过STS莆田中心和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接落地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选题、充分论证,特别是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研发内容。 

(三)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咨询电话为: 

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0594-2690580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科:0594-2655519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94-2671285 

  

附件:2020年度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申报代码表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20208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申报代码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代码 

业务 

处室 

技术转移计划 

  

莆田市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院市合作项目 

2020T5001 

市高新 

技术管理办公室 

院市合作项目-院士项目 

2020T5002 

中科院创新团队项目 

2020T5003 

创新平台项目 

2020T5004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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