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26-2500-2021-00011
  • 发文机关: 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1-08-12
  • 发文字号: 仙林〔2021〕89号
  • 标    题: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8-13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仙林〔2021〕89号
时间:2021-08-13 10:43

  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环境卫生整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仙疫防指环卫组〔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仙游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仙游县林业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一种防控难度大、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为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应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各有关单位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出现异常疫病伤亡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综合性防控结合的措施,加强监测,反应及时,依靠科学,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2.组织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3.工作职责

  仙游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为省林业局确定的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实施单位,落实省级监测站点各项工作职责。负责所辖重点监测区域、场所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的技术性工作和业务指导。

  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会同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共同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在当地及周边地区爆发野生动物疫情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执法大队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抓好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以及候鸟迁徙停歇地、越冬地和繁殖地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 预防措施

  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以及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实施单位要强化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陆生野生动物分布及活动规律,并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确保当突发性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出现时,能快速、科学、有序、安全、有效地妥善应对。

  5. 监测采样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原则上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负责本辖区范围的监测工作。

  有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出现异常伤亡情况,要在控制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由当地动物防疫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当地动物防疫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采样后的尸体及器官要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

  6.应急反应

  确认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疫区所在地林业站及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应当会同动物防疫部门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将情况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同时将情况报县政府、市林业局。

  防控疫情期间,局属各单位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络畅通。

  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应积极参加属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迅速确认发生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及时提供其生物学、生态学资料等,以协助相关部门科学实施疫病控制措施。

  疫情解除后,疫情发生地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应及时将事故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有可能存在的危害、社会影响和有关遗留问题等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同时将情况报县政府、市林业局。

  7.保障措施

  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要主动作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农业部门协作,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动态,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和相关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置疑似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内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对潜在危险性疫源疫病进行超前知情,制定监测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8.附则

  8.1 从事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监测、防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所做出的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8.2本预案由仙游县林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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