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26-2500-2021-00017
  • 发文机关: 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1-11-30
  • 发文字号: 仙林〔2021〕129号
  • 标    题: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仙林〔2021〕129号
时间:2021-12-07 17:02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局属各相关股站,县生态国有林场:

  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闽林文〔2021〕7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343”新时代福建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努力实现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收入的“三高”目标。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森林总蓄积量91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368亿元,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林业产业持续优化升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林业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确保帮扶延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局推进乡村振兴成员单位)

  (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开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我县林业改革综合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创新,继续打造林改“福建样板”,在创新林业经营模式、投融资支持模式、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林业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盘活林地资源。继续林业金融改革,指导推进“林票”“林权收储”等改革工作,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探索推进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补助收益权质押贷款。继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拓展林业保险险种,创新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积极培育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等组织发展。(责任股站:林改股、计财股、资源站)

  (三)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坚持山上山下、城市乡村、山区沿海、绿化美化统筹推进,持续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拓展造林绿化空间,扩大森林面积,提升绿化美化质量。持续开展村庄绿化行动,以建设森林村庄为载体,传承乡村自然景观风貌和乡土特色文化,充分利用乡村“四旁”地植绿添彩,营造乡村风景林,建设乡村公园,强化绿化成果管护,保护乡村古树名木,打造生态宜居乡村。至2025年,建设省级森林村庄 10个,改造建成森林步道8公里,实施珍贵树种造林5000亩。(责任股站:绿化办、营林站、县生态国有林场)

  (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松林改造提升,大力推进马尾松等松类为优势树种的林分改造。加强森林经营管理,重点加强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退化林分修复。开展林分修复、村镇绿化等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继续实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支持脱贫地区依法通过购买服务开展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吸纳脱贫人口参与生态工程管护,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脱贫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并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优先聘为护林员,稳定脱贫人口保护生态获取的劳动报酬。加强草地保护管理,推进草地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加快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和发布,实现湿地名录管理,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红树林保护,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至2025年,全省森林抚育面积10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0万亩。(责任股站:营林站、计财股、资源站、森防站、野动站)

  (五)培育绿色富民产业。坚持“以二促一带三”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木材加工、竹业、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五个千亿”绿色富民产业。通过品牌升级、技术改造,加大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把山区林区森林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以产业项目带动、林业生态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大力扶持群众发展特色林产业,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广林果、林药、林菌、林畜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努力实现“不砍树也致富”。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鼓励林地经营权流转,做大做强做优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跨区域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规模经营。(责任股站:林改股、营林站、生态国有林场)

  (六)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赎买资金筹集机制,加强赎买后森林的经营管理,建立可持续经营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充分发挥我县森林覆盖率高、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强的优势,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和灾害防治等固碳和减排措施,大力发展林业碳汇,加强林业碳汇政策研究,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责任股站:计财股、资源站、营林站、森防站、生态国有林场)

  (七)推进“场村共建”。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绿化美化、森林经营、技术推广、产业衔接、乡村融合等方面的优势,搭建林业与地方的沟通平台,整合林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一场一景”“百园千道”以及森林康养等生态共享产品,为周边群众提供游憩、休闲和健身场所,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推进国有林场与周边村庄开展共建活动,形成场村互帮互助机制,促进共建村庄绿化美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互利共赢。(责任股站:生态国有林场)

  (八)加强基础支撑保障。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强化种质创新和繁育,开展林木花卉等育种攻关和产业化开发,推进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提高林业品种创新和良种优苗生产供应能力。加强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服务,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技推广力度。全面提升生态安全、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完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生态灾害预防和管理机制,增强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责任股站:森防站、科技站、营林站、防火办、野动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局各相关股站、局属各单位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分内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深入学习、充分掌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提出措施办法,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事业。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2021〕3号)和《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委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对各级林长实行年度考核,督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林业综合改革、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指标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以落实林长制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涉林任务落实。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去。要加强工作动态跟踪管理和监督管理,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定期向省林业局报送本地区乡村振兴涉林工作情况。

  附件:仙游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仙游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仙游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经研究,决定调整成立县林业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邱金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燕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加洪 局党总支纪检委员

  陈桂宏 局党总支部宣传委员、四级调研员

  郑瑞椿 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场长

  成  员:林冰锋 局办公室主任

  杨新国 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刘志亮 局法制股股长 

  郑燕清 局审批股股长

  苏丽云 局计财股股长

  郑凌生 局绿化办主任

  陈煌富 局林改股股长

  郑志涛 局防火办主任

  李  强 局造林绿化股股长

  郭俊杰 局森防站站长

  徐锦祥 局安办(产业办)主任

  张建和 县林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向阳 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营林站,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日常工作由局营林站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人员担任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岗位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主要任务分工按照《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