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6-2500-2023-00004
- 发文机关: 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3-04-13
- 发文字号: 仙林〔2023〕37号
- 标 题: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4-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各乡镇、鲤城街道办林业站: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每年4月的第四周为湿地保护宣传周”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湿地保护, 现就多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守护湿地生态安全!
二、宣传时间
2023年4月24-30日。
三、宣传内容
“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各地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普及湿地保护科学知识,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湿地保护责任意识和思想、行动自觉,为 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枫亭镇要结合开展的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等工作开展宣传,以提高社会面对湿地保护修复的认识。
四、宣传标语
1、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守护湿地生态安全!
2、履行湿地公约,保护湿地资源!
3、湿地滋润生命!
4、水和湿地:同生命、互相依!
5、保护湿地,建设美丽福建!
6、保护湿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7、加强湿地保护,增进人类福祉!
8、弘扬湿地文化,建设生态文明!
9、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
10、没有湿地——就没有水!
请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各乡镇、鲤城街道办林业站认真总结,于5月3日前将活动文字和图片信息报送县野动站。
仙游县林业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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