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26-1100-2024-00012
  • 发文机关: 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4-10-23
  • 发文字号: 仙林〔2024〕99号
  • 标    题: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0-24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仙林〔2024〕99号
时间:2024-10-24 11:37

局属各单位:

现将《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游县林业局

                                                                                    20241023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莆田市林业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当前林业生产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仙游县林业局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游县林业局本部及局属单位辖区内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Ш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工作原则

    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协调联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三、台账管理

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预案台账。

四、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范围

    局属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林场总部及各工区的所有房屋设备设施森林防火、粉尘防、涉林旅游、林木采伐运输、木材加工以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民爆器材等。

2、发生事故类型

    1)单位内部、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各工区房屋倒塌或者用火用电发生事故;

    2)涉林旅游、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发生事故;

    3)林木采伐过程发生事故;

    4)生产建筑模板过程中尿醛胶的使用或储存方式不当发生事故;

5)木材加工企业木制品和边角料的存放不当、加工过程发生事故。

    3、风险评估报告

对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风险点进行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做好存档。

4、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掌握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队伍、装备、物资及场所等资源状况。要按时对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登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直接使用。

五、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林业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组织机构

 (一)成立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局党组书记、局

 第一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其他领导

 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县林业局各股、室、站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林业发展改革股。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3)统一协调林业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联系驻地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

3、各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通知救援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3)办公室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组织运输力量、指挥伤员转送、联系医务人员抢救伤员、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工作,配合局安办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4县森林资源管理站:负责指导协调县域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其他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和其他支持。

6)局防灾减灾单位按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措施的具体工作落实。

(二)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应急救援指挥

    设在事故发生地,由事故现场最高行政负责人任指挥组组长,成员由事故发生地林业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组在政府(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组织拟订本单位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需的物品;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由县林业局各股、室、站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抽调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制定实施抢救与救援方案,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4)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6)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7)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善后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局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

2)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4)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

    5)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方式

县政府安办值班电话:6728855  

县林业局值班电话:8592384 

八、启动终止

(一)预案启动

    发生事故或者超出下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和较大自然灾害时启动并执行本预案。

救援终止

1救援行动结束,由指挥部宣布安全事故救援终止

2做好人员安置、补偿、赔偿等工作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5分钟内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并视情同时向119、120、122报警;并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政府安办和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林业局接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林业局报告。

事故报告方式分快报和书面报告。快报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但须通过电话确认。快报内容应当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和损失情况,可视情况附现场照片等信息资料。

书面报告内容应当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造成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组在政府(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组设立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小组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群众,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各救援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加强联络和协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局安全管理的单位对救援、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由局安全管理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对事故开展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所有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区职工群众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和公众自救能力,提高公众自救能力,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附则

    (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责任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事故真实情况,不服从命令和指挥,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三)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区、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我局林业发展改革股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三年,即2024年10月至2027年10月。

 

附件:仙游县林业局关于调整充实林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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