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准予仙游县林肇祺艺术研究院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仙游县民政局 时间:2025-06-30 11:09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仙游县林肇祺艺术研究院:

  贵单位申请办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登记事项,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仙游县林肇祺艺术研究院变更住所:由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居委会枫江南街229号变更为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居委会霞新路328号行政许可。

  意见及法律依据如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将在决定之日起当场制作完成,通过窗口当面送达方式送达。

  特此告知。

 

 

  福建省仙游县民政局

  2025年0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