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石苍乡五湖村妈祖文化交流协会:
您申请办理的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县级权限)事项,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仙游县石苍乡五湖村妈祖文化交流协会(51350322MJB699842H)成立登记行政许可。
意见及法律依据如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将在决定之日起当场制作完成,通过窗口当面送达方式送达。
特此告知。
福建省仙游县民政局
2025年0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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