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文件要求,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救助额度=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已获得的行政给付,按照文件要求,经局实地审核,现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资金名单 (具体见附件)。
现将此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请向县民政局来电、来函或来人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8日
监督电话:0594-8259712(县民政局)
仙游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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