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提高临时救助使用率,结合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资金结余情况,经研究后,决定分别收回鲤城街道、鲤南镇、赖店镇、园庄镇、盖尾镇、西苑乡、游洋镇、石苍乡和菜溪乡结余的临时救助备用资金共计52万元,向大济镇、龙华镇、郊尾镇和度尾镇下拨临时救助备用资金共计30万元(详见附件)。
请鲤城街道、鲤南镇、赖店镇、园庄镇、盖尾镇、西苑乡、游洋镇、石苍乡和菜溪乡在12月15日前将临时救助备用资金汇至民政局银行账户(户名:福建省仙游县民政局,账户:1343010104000153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游县支行)。
附件:2021年仙游县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调整分配表
仙游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