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0-0600-2024-00003
  • 发文机关: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1-02
  • 发文字号: 仙政老〔2024〕5号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的通知
仙政老〔2024〕5号
时间:2024-01-03 09:42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3]178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详见附件),用于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应根据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计划申报情况,按照《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社[2022]154号)规定使用,该项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列第2130599项“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及时拨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附件:2024年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情况表

 

 

  仙游县老区办

  2024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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