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0-0600-2024-00057
  • 发文机关: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5
  • 发文字号: 仙政老〔2024〕15号
  • 标    题: 关于下拨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2-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拨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仙政老〔2024〕15号
时间:2024-12-25 15:18

龙华、郊尾、榜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89号)文件精神,现下拨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乡镇应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及时将此项资金拨付到申报项目;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请将此款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 1100231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 目,支出列入第2130599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分配情况录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确保扶建项目在2025年底前完成,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老区办。

  三、县老区办、县财政局将在年底组织核查组对扶贫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仙游县老区办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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