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0-0600-2025-00009
  • 发文机关: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4
  • 发文字号: 仙政民〔2025〕44号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3-1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仙政民〔2025〕44号
时间:2025-03-17 16:14

钟山镇、游洋镇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莆财社〔2025〕52号),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用于除烈士纪念设施以外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该项目预算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0802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二、请相关乡镇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20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转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仙政老〔2024〕14号)下达的“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

 

 

  仙游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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