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概况
仙游县,隶属于福建省莆田市。圣历二年(699年),析莆田县西部地设清源县,历属武荣洲,这是仙游置县之始。天宝元年(742年)改为仙游县。
仙游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位于东经118°27'—118°56',北纬25°11'—25°43'之间,县域东西宽49公里,南北长63.4公里,濒临湄洲湾、紧挨秀屿港,距省会福州130公里,距经济特区厦门153公里,距莆田市区44公里,与宝岛台湾隔海相望。县域总面积1835平方公里,占莆田市的44%,境内分布“七山一水二分田”,其中山地203.7万亩、耕地42.6万亩、林地177.7万亩,滩涂3085亩。
仙游山川毓秀,气候宜人。县域整个地势顺趋木兰溪,西北高东南低,形成“马蹄状”,沿海、平原、山区层次分明。著名的东西乡平原是鱼米和蔗糖之乡,东北角的“兴泰里”和西北角的“仙游山”是著名的珍稀林区。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1、人口现状。截止2018年底,仙游县总人口11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3%,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大、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
2、养老现状。养老机构方面,全县目前21家养老机构(机构14家,敬老院7家),其中民办7家,公建民营7家,公建公营7家。农村幸福院方面,全县建有标准农村幸福院村数170所(其中2019年在建40所),其他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村数27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方面,全县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个(其中2019年在建5所),城市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仙游县颐康养老公寓:属公建民营项目,租用鲤城街道东门社区居委会建设老年公寓开展服务。颐康养老公寓占地面积十余亩、建筑面积10576平方米,装修及改造投资1000多万元,核定床位400张,2016年10月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并开始营业,致力于为老人打造一个服务功能齐全的综合养老中心与服务平台。同时设立一级医院仙游颐康医院,2018年11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总投资1500多万元,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设有康复科、中医科、内科、外科等,实施医养结合,为长者提供“健康、亲情、安心”的医养结合的养老环境。
仙游县大济镇尾坂村养老院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大济镇尾坂村瑞香寺的西北角,整个工程于 2015年1月9日开工建设,总占地而积7亩多,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创办于2016年12月8日。由郑冬梅担任院长、股东陈迈一起合力经营管理。养老院三面环山、一面环水,空气清新,气候宜人。其主体建筑以砖砌红墙的“土楼”建筑风格,共有床位214床,现入住老人95人,总员工23人。对自愿入住老年人提供精神、生活上的帮扶;对入住老年人生活上的护理照料;精神慰藉等。树立“优质服务、院民至上”的服务宗旨,树立“老人就是父母”的服务意识,培养“替天下儿女尽孝、帮千家万户分忧、为和谐社会添彩”的高尚情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暨“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乐业奉献意识,发扬我国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四、投资类型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养老机构一般建设、登记、备案流程
(一)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1)明确用地范围。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前提下,可使用以下3类房屋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含民办):①整体购买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②租赁闲置企业厂房、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含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③购买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和办公用房。
(2)明确供地方式。一是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二是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3)实行优惠地价。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同类地块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以按规定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盘活存量用地。一是利用闲置工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的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及用地举办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机构,经审批、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根据新的功能需求申请调整规划总平并依法办理规划和消防手续。二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利用闲置资源改造。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5)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养老服务项目,优先予以办理供地手续;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允许办理只转不征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允许在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时单独组卷报批。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筹办审核意见后,由承租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征求厉害关系人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举办单位制定改造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按照建筑改造出具使用功能变更意见函。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1)改造设计方案由消防部门根据规划变更意见和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对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2)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投资(运营)方也可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三)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手续
1.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于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养老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备案。
2.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其提早做好备案相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在获知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督促引导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接收并审核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对材料齐全者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同时,应告知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回执可通过民政受理窗口预约转交或挂号信邮寄给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的相关材料应及时转交同级养老服务部门存档。
4.养老服务机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应当于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关事项备案工作。对于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未备案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县民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对于登记后未备案的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提醒联络和督促指导。
六、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慈善科
联系方式:0594-8259712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仙游县民政局(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9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 早:8:00-12:00 下:14:30-15:30
冬令时 早:8:00-12:00 下:15:00-18:00
附件:1.福建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市级)
2.仙游县对外提供养老服务机构供给目录(2019-31家)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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