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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局 时间:2015-02-2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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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仙游县农业局  

2015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大会批准通过,现予以批复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收支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143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2.77 万元,公用经费 73.29 万元,项目经费 567.77 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度“三公”经费控制 23.5万元以内,其中:公务接待在 3.5万元以内,公务出国在 2 万元以内,车辆运行经费在18万元以内。“三公”经费均在年度安排的支出和上级补助中列支。

三、有关事项

    1、上述从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和经营性收入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由县财政按部门按实际收入的缴库进度核拨经费支出,其中:支出预算数大于实际收入的部分,相应调减相关单位的预安排支出;实际收入大于支出预算数的部分,未按规定程序追加,不得调增支出预算。

    2、支出预算中已细化的县级支出项目,由部门(单位)根据用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按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应补助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等支出,请你部门(单位)尽快草拟批复文件,在1个月内会同县财政局下达。

3、加强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时上报,并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抓紧组织实施,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有效的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

4、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对2015年项目经费预算指标按照“绩效考评、年度清算”办法管理,对部门单位安排或追加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严格实行全额直接支付方式管理;对在年末清算时无法列支的计划额度或结余的指标予以收回;对项目虽已开展但尚有结余的指标在次年度经核实后予以重新安排。

5、本预算批复后请各部门单位按《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仙财[2014]367号)文件要求,在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情况报财政汇总。

附表:2015年县直部门预算下达批复表  

                仙 游 县 财 政 局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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