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4〕25号)。
2.补助对象:被评为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运用物联网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集成应用物联网硬件、无线通讯、自动控制、数据采集分析等技术,在设施农业、果茶种植、畜禽养殖、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实现监测调控自动化、生产操作智能化、资源利用数字化等管理服务功能。
4.补助标准:对获评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在项目验收完成后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物联网基地建设总投资资金总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核、省厅公布、主体创建、县级验收、及时发放”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8296140(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4-6728818(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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