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福建省种子条例》、《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莆农综〔2024〕14号)、《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游县县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仙农综〔2022〕146号)。
二、补助对象:承担县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承储单位(中标企业)。
三、补助内容:县级每年储备2.5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需种量,用于确保应急救灾和应急供种。安排资金用于承储单位储备种子的收储相关费用、用种补助。
四、补助标准:收储相关费用按照项目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用种补助按照实际情况核补。
五、申报程序:项目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由中标的种业企业实施项目。
咨询电话:0594-8395013(县种子管理站)
监督电话:0594-6728818(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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