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6号)
2.补助对象:集中建造各类温室大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单位、联户农户等实施主体。此次项目资金优先补助列入2024年3月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储备库的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
4.补助标准:
(一)起补面积。各类温室大棚的起补面积分别是智能温室2亩、智能温控大棚一10亩、智能温控大棚二10亩、温室大棚一20亩、温室大棚二20亩、温室大棚三20亩。多棚型申报的合计起补面积以其中起补要求高的为准。
(二)补助标准。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文件要求,建立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机制,即省、市、县财政补助比例为:80%:6%:14%。参照原六类省定温室大棚补助标准,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即智能温室每亩8万元、智能温控大棚一每亩4万元(其中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基本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亩补助3.2万元)、智能温控大棚二每亩1.6万元、温室大棚一每亩0.8万元、温室大棚二每亩0.6万元、温室大棚三每亩0.4万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农财部门对申报信息核实并公示、拟建设项目请示县政府、项目验收并公示、拨付补贴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6722556(县蔗麻站)
监督电话:0594-6728818(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