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9号)。
2.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助内容:补贴机具为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补贴范围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制定调整,并以其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
4.补助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制定调整,并以其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
5.申报程序: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模式。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后,向县农机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县农机中心受理、审核并公示后,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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